冠山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
《龙里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禁止区划定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里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禁止区划定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环函〔2023〕101号)和《黔南州中心城市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全面加强人为燃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南空质管控办〔2023〕6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控制露天烧烤和烟熏腊制品油烟污染,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秩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结合龙里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有效控制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油烟污染,维护城区良好环境,使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打造低碳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态宜居城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禁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区域和时段
(一)禁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区域
1.以直接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区域为重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及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2.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管控需要,临时扩大的禁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区域。
(二)禁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时段
禁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露天烧烤和腊制品烟熏。
三、露天烧烤其他区域
在中心城区非露天烧烤禁止区域,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者应安装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处理设施,并做好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行业协会落实餐饮行业规范和标准,引导餐饮服务企业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备、清洁能源。
(二)县公安局:负责对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管理过程中出现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中心城区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进行排查,对以上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露天烧烤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劝导,劝导无效的移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露天烧烤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在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人员进行处罚,积极开展露天烧烤执法及宣传工作。
(六)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负责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环境污染提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形势研判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启动相应等级响应,临时调整露天烧烤禁止区域。
(七)县融媒体中心:常态化做好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管理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网络媒体滚动播出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禁止区域划定及管理措施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管理规定。
(八)县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测预报工作,做好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的监测分析和人影作业。
(九)冠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开展进村(社区)入户宣传,通过村(居)委会加强禁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的宣传工作,有效制止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管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区域管控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禁止区域管理相关规定。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新媒体等平台作用,积极宣传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例,为规范烧烤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巡查管控。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禁止区域经营露天烧烤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止露天烧烤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值班值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变化、环境空气污染提示、预报预警等信息,围绕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重点区域,紧盯重点路口、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应急管控力度。
附件:龙里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含烟熏腊制品加工)禁止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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