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黔府办发〔2022〕14号)、《2022年“绿博黔南·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黔南促销专项行动办发〔2022〕1号)、《龙里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工作措施》(龙府办函〔2022〕17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动相关政策落实,进一步促进龙里县消费市场加快复苏,提振经济,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美龙里•助商惠民”购房契税促消费专项行动。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龙里县“大美龙里•助商惠民”购房契税促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有4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实施时间。该《方案》明确此次促消费活动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
(二)实施地点。该《方案》明确此次促消费活动实施地点为龙里县境内。
(三)实施规则。该《方案》明确了此次促消费活动实施对象、消费券发放标准、消费券类型及使用要求、申领方式等。
1.实施对象。历年以来购买位于龙里县新建成的商品住房(不包括低密度住房、车位和杂物间等),且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龙里县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金额的一定比例发放政府消费券。
2.消费券发放标准。一是购房合同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所缴纳契税的80%(县级留存部分)发放助商惠民消费券;二是购房合同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契税的64%(县级留存部分)发放助商惠民消费券。
3.消费券类型及使用要求。该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不能以任何形式兑换成现金,不能转赠,且须从领取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该消费券定向在龙里县辖区内参加活动的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上工业企业(含拟培育对象)消费时使用,可用于装修建材、家居、家具、家电、汽车、日用百货、餐饮、住宿等消费支出。该消费券不限使用次数,不限消费门槛,可与商家开展的促销活动叠加使用,当消费券可用金额不足以支付时,可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补足。
4.消费券申领方式。购房人在活动期间,自行到龙里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应窗口缴纳购房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完税凭证在该中心指定窗口专人指导下完成“购房契税消费券”申领信息表填写和县政府指定活动平台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会同住建、税务和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消费券发放名单(含购房者信息及消费券发放金额)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发送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转政府指定的活动平台方。活动平台方收到名单后在2个自然日内完成消费券定向发放。
(四)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方面。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调度各部门按要求扎实推进促消费专项行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是资金保障方面。由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织保障消费券资金,及时按程序将资金注入活动平台指定账户,确保消费券资金及时兑付,并做好资金安全监管。三是活动平台保障方面。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综合评估确定此次促消费活动平台,加强对活动平台的督促指导,确保消费券正常发放和核销。四是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方面。明确了县住建局牵头及时审核推送购房消费券发放名单,县工信局牵头组织龙里县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商家积极入驻政府指定平台参与活动,活动平台负责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活动宣传。五是强化督促考评。六是做好疫情防控。七是营造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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