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单位概况
2、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名词解释
4、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厅、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局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党政机关、党的组织及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人民政府任命的企(事)业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订全县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勤政教育。
(六)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对全县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订全县党纪政纪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七)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制订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有关部门、镇(街道)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八)会同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有关部门、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领导班子人选;考察提出部门和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任免和报批;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里县纪委监委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宣传教育研究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下设2个事业单位:龙里县举报中心(参公事业单位)、龙里县信息中心。
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及业务科;下属1个股级事业单位,龙里县委巡察综合服务中心。
龙里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8个。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总收入合计16095884.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95884.49元,占100%;其他收入0元,占0%。支出合计15184778.94元,年末滚存结余911105.55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95884.49元。其中:项目拨款收入0元,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6095884.49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4778.94元,其中项目支出0元,基本支出15184778.94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支出0元。
五、决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收入16095884.49元,比上年度增加3759661.35元,增长23.36 %,变动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人员增加,案件查办量增大,专项巡察及交叉巡察增加导致办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预算增加。2019年支出共计15184778.94元,比上年度增加2178327.46 元,增长14.34 %,变动主要原因是:纪委监委人员增加,案件查办量增大,专项巡察及交叉巡察增加导致办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经费支出5359643.48元,比上年度增加649975.5 元,增长12.13 %,变动主要原因:纪委监委人员增加,案件查办量大,专项巡察及交叉巡察增加导致办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等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5221726.28元,其中:房屋0元,车辆878004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元,单位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3204542.28元,无形资产1139180元。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绩效目标、支出绩效评价等情况。
详见附件9《龙里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二)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效。
详见附件9《龙里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第四部分 龙里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报告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表
九、龙里县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附表(9):龙里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纪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表3)2019年支出决算表.xls
(表4)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表1)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表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表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表7)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表8)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表.xls
(表2)2019年收入决算表.xls
龙里县纪委县监委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