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4年10月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明确各配租对象所租赁的栋数、单元、楼层房号,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龙里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行实施细则(修订)》(龙府办发〔2023〕26号)(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承租对象的确定
此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共37户。根据《龙里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龙府办发〔2021〕28号)“七、轮候到位。保障对象有一次机会选择继续享受保障的方式,选择实物配租的,即退出租赁补贴保障;选择租赁补贴保障的,今后就不再参与实物配租轮候,租赁补贴保障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补贴保障最长不超过3年)”,现场由轮候到位的保障对象选择继续享受保障的方式,选择租赁补贴保障的,现场签订《龙里县租赁补贴保障申请书》,选择实物配租的,进入选房环节。
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
本次配租的房源位于冠山街道北环线公租房小区、龙泉小区、盛世龙城小区,共计10套,房屋户型为一室一厅1套和两室一厅9套,面积在40㎡至63.38㎡之间。
三、租金标准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6元/平方米·每月,低收入家庭和重度残疾人家庭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同期租金的50%(3元/平方米·每月)收取,低保家庭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同期租金的35%(2.1元/平方米·每月)收取。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明,低收入家庭提供符合低收入标准的认定证明,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除首次缴纳租金外,享受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相应证明提供至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租金以抽中的房屋面积计算,将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共计14个月租金存入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本批次抽签的房源,租金从2024年11月1日起计算。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
承租人首次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向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无息),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五、抽签安排
(一)抽签时间及地点
抽签时间:待具体通知。
抽签地点:龙里县冠山街道北环路交易中心大楼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优先分配对象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轮候到位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本次轮候家庭中有低保家庭1户(李*);低收入家庭(王*英),残疾人家庭3户(罗*山、冉*平、刘*英),以上家庭配租的户型均为两室一厅。
(三)抽签方式
本次符合一室一厅分配条件家庭为5户,符合两室一厅分配条件家庭为32户(含优先分配家庭),因现有房源不足,故采取一室一厅家庭(5户)、优先配租家庭(5户)、两室一厅家庭(27户)分别抽签方式进行。因本次房源不充足,对本次未抽中房源家庭,将采取发放租赁补贴方式予以保障,待有房源后再按本次抽中的轮候号进行实物配租。如因对轮候到的房源不满意,则视为主动放弃纳入保障资格。
(四)抽取流程
1. 一室一厅房源仅有1套,一室一厅家庭(5户)集中按签到顺序抽取4个轮候号和1个房籍号,抽到房籍号家庭可办理入住手续,其余4户家庭按照所抽取的轮候号等待配租;
2. 优先分配家庭(5户)按签到顺序直接抽取房籍号;
3. 两室一厅家庭(27户)户家庭抽剩余的4套房,集中按参会签到表抽取23个轮候号和4个房籍号,4户抽到房籍号家庭可办理入住手续,其余23户家庭按照所抽取的轮候号等待配租。
六、入住手续办理
抽签结束后保障对象持抽签单,按程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须在30日内办理完相关手续,并与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龙里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取消保障资格,自放弃配租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承租人领取钥匙后,应在7天内检查房屋内水、电、设施设备等是否存在问题,如存在问题及时向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或社区反映(其中思源小区有问题,向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由所属物业公司(社区或住建部门)进行处理及维护。逾期未检查房屋的,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存在的相关问题。承租人入住后要遵守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违反规定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附件:龙里县2024年10月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名单(批次:2024年8月纳入保障).xls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