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龙里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1.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2.规范性文件;
    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同时采取报纸、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龙里”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机关地址:龙里县北环线交易中心大楼10层;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854—5631341。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

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里县北环线交易中心大楼1005室;

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0854—5631341;

传真号码:0854—5631341;

邮政编码:5512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docx。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受理机关当面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正式记录后办理。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龙里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受理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填写不完整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