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转变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根据龙里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计划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承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开展粮食、油料、蔬菜、水果、刺梨、茶叶等作物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动物防疫服务。
二、服务主体资格
服务组织从符合实施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遴选,被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黑名单的服务组织(龙里县冠山街道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龙里县醒狮镇谷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龙里县谷脚镇高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参加本年度遴选。
三、实施主体条件
1.有意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
2.服务组织能力强,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经验,拥有或能够组织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机械操作人员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所有机械车辆需证照齐全,有检验合格证,有车辆保险。如租用第三方机械设备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5.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监管。
6.服务农机具安装有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优先承接项目;
7.根据《龙里县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三年规划》(龙党建通〔2022〕16号)文件要求,优先支持承接本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
8.参加遴选的主体必须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管理。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提出申请,经所在镇(街道)审核推荐上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和现场抽查复核,对审核和抽查复核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在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表(附件)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联系人:高武侠;联系电话:19808408124;
3.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县农业农村206室。
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