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马镇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办法

洗马镇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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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617095 成文日期 2023-03-23
文号 发布时间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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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洗马镇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龙里县2022年度省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实地考核情况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黔人社发〔2021〕21号)《龙里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龙人社通〔2022〕15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补助标准

1.适用范围:洗马镇乡村公益性岗位

2.乡补贴标准:村级公益性岗位(治安巡防员200元/人/月、河道管护工300元/人/月、村庄园林绿化工300元/人/月)、就业帮扶专岗400元/人/月。

二、人员进入、退出程序

(一)进入程序:各村(社区)在进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提交个人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本人县内农商银行卡(信用社卡、社保卡、存折其中一样)复印件、贫困卡、收入证明报村(社区)。

2.评议审核。村级对申报人员进行开会评议,对于符合人员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形成会议资料(会议记录、会议图片、会议图片、会议签到册)。对于不符合人员3日内日告知本人,做好政策解答。

3.公示。村级将拟聘用的公岗人员名单在村(社区)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送名单公示图片及申请资料至镇人社专班。

4.聘用。镇级审核相关资料无误后,与其签订村级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附件4)(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附件5)(针对就业帮扶专岗人员)。

5.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村级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明确岗位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二)考核退出程序:各村(社区)在进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月按时上报在岗人员情况,考核签到情况、劳务时长完成等情况。原则要求公岗人员每月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10天且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考核不合格及不符合安置条件人员停止发放补贴,并签订解除协议一式三份(附件6)。

2.发放退出告知书(附件7)。复印一份报人社专班。

有以下12种情形的不能纳入公岗:

1.在岗期间有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2.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

3.身体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工作、无法正常履职的;

4.已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创业2个月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5.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6.跨县务工的;

7.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考评细则的;

8.无故缺岗、没有达到工作时限及未完成工作量2次以上,且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9.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10.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的;

11.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12.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三、管理考核

各村(社区)应当加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对安置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

(一)村级职责:一是各村(社区)明确专人负责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签到册(附件8)及工作开展图片,每月20日前报送次月新增、取消人员资料、增减变化表(附件9)及公岗人员月考核台账(附件2)至人社专班;二是各村(社区)自查人岗不符、人岗分离、代岗、

替岗等违规安置现象,发现后及时报镇人社专班取消其岗位,并停发补贴。

(二)镇人社职责:镇人社专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管理内容为收集归档村级报送公岗人员申请及退出资料、日常考勤记录、劳务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抽查监督。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抽查,做好抽查台账登记(附件10),针对抽查监督中出现不符合岗位管理办法情形的通知该村(社区)及时解聘,并于5日内日追回已违规发放的补贴。

(三)各专班职责:镇民政专班、林业专班、水务专班、交通运输专班每月10日前将公岗人员名单报送至人社专班比对,防止出现一人多岗等违规现象,若因专班未及时报送名单导致岗位人员重复领取资金的,由涉及的专班自行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并取消岗位。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是帮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各村(社区)要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避免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

(二)严肃纪律。镇人社专班明确专人每月至少一次对本辖区在岗人员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对不严格开展日常管理考核和监督,不严格开展月考核,不按时报送资料,落实考核结果,造成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作用发挥差、资金流失等情况的,计入年终考核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实施有效。各村(社区)要摸清底数,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做到“四清”,即家庭成员清、家庭收入清、身体状况清、就业意愿清,结合本辖区内实际情况精准安置。

附件1: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料清单.xls

附件2: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月考核台账.xls

附件3:村级公益性岗位申请表.xlsx

附件4:村级公益性岗位三方协议书.docx

附件5: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doc

附件6:村级公益性岗位解除劳动协议模板.docx

附件7:乡村公益性岗位告知书.doc

附件8: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考勤签到表.xls

附件9:龙里县洗马镇村级公益性岗位承揽人员增减变化表.xls

附件10:乡村公益性岗位抽查台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