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第八条规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农业企业、重点企业围绕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等领域创业的,按规定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经审核,现将龙里县2025年第一批自主创业补贴名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2496(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5635213(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里县监察委员会机关)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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