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八
  • 背景七
  • 背景六
  • 背景五
  • 背景四
  • 背景三
  • 背景二
  • 背景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便民利企服务 > 卫生健康 > 就医指南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

威宁县卫生计生局,省人口计生科指所: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指导

准备生育的夫妇在怀孕前接受健康检查和咨询指导,选择合适的

时机怀孕生育,规避可能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对于减少出生缺

陷发生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积极推

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覆盖城镇居民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

201425号)要求,2015年我省已经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覆盖全部城乡计划怀孕夫妇。2016年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项目继续在全省普遍开展,为所有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做

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要求

(一)项目目标。为城乡计划怀孕夫妇规范开展免费孕前优

生健康检查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

(二)实施范围。在全省所有县(市、区、特区)普遍开展。

(三)目标人群。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城乡夫妇(包括

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

(四)服务内容。除按照项目要求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

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

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服务外,我省从实际出发,增

加男性血常规、夫妇地中海贫血初筛、女性风疹病毒IgM抗体检

测项目(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五)服务机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主要由县

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承担;乡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配合县级服务

机构开展健康教育、体格检查、部分实验室检查、一般人群优生咨

询指导、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村级协助县乡服

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负责对当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监

督管理。县级服务机构需对乡级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质量督

查等工作,确保乡级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能

力和提升乡级服务质量。

(六)免费服务原则。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

-2-

 


 

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

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

结算,享受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七)经费结算标准和负担比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经费国家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

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经费结算比例为:国家80%、省级10%、地级

5%、县级5%;由于我省增加部分检测项目,实际结算标准为270

元,超出国家结算标准30元由地方财政负担,省级给予适当补

助。经费结算实行据实按例结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留存所有原

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具体

管理规定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试行)》(财教〔2010333号)。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作为中央

对各省(区、市)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完

善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财政、民政等相关

部门支持,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总体规划,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努力

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妇幼保

健机构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孕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

工作有效衔接,通过技术服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

出生缺陷一级、二级预防协调推进。

-3-

 


 

(二)落实财政保障。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卫生

计生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实施孕前优生项目财政投入保障

机制,将所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除落实项

目专项经费外,还要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人员培训、技术

指导、质量控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强化质量监管。各地要指导定点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各

项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健康教育、病史询问、医学

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的准确性。要充分发挥省级检验质量

监测指导中心和孕前优生数据中心作用,以临床检验和风险评估

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1.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遵循科学规范和知情自愿

原则。各级服务机构要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按照目标人群确定

宣传动员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及临床实验室检查

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服务流程,对照《国

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

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健康教育指南》、《体格检查指南》、

《临床检验操作指南》、《妇科超声检查指南》、《优生咨询指

南》等各项要求,规范开展服务。

2.各地要不断完善县级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乡级规范实

验室建设。各级服务机构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临床检验

项目,应采用适宜、规范的检验方法,确保准确、有效、便捷、

经济(服务机构适宜应用的检验方法见附件3);有条件的服务

机构,可


 

依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四版)》,选择更高技术级别的检

验方法;要建立完善检验前、检验中、检验后的临床检验全过程质

量管理制度和措施,认真开展室内质控,强化室间质评,按月向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检验质量监测指导中心上报室内质控图和数

据;重视乡级实验室工作,规律开展县乡实验室室间比对。省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检验质量监测指导中心年内将组织开展全省免

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培训班,并采取规律

质评、抽样质评、飞行质评等方式组织开展覆盖88个县、贵安新

区和部分乡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3.发挥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促进服务质

量提升。各级服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

息录入及网络直报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直报要求

及时、准确录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

部门应按月对相关信息进行质量审核和监管、按要求对相关数据

进行汇总上报,掌握工作进度。省孕前优生数据中心要做好信息

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数据安全;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

电子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定期对电子数据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

题,针对性开展工作督导,为提升项目服务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充分发挥省优生数据中心的作用,完善系统数据质量考核方案,

对年度数据进行分析利用,从而促进孕前优生项目质量控制。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地要采用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

方式,向城乡居民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宣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

-5-

 


 

要作用,引导群众树立优生意识,建立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进一步

增强计划怀孕夫妇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强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早孕和

妊娠结局随访,落实随访工作责任制度。及时获取妊娠信息,适

时进行优生及孕期保健指导,完善包括县、乡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医院、卫生院在内的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监测网络,形成共

享资源、信息互通的监测工作机制,完整做好优生工作。

(六)继续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过程管理。 2016年已将全面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实行

“3+9”(即2015101—2016930日)目标任务考核模

式。各地要按月均衡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期对项目工作的

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工作进展和工作质

量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工作标准

(一)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

康检查专项经费,实现城乡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项目全覆盖,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

(二)切实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验室检验质量控制,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项目合格率达95%以上。

(三)完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信息化建设,提高孕前优生数据

质量。

(四)组织开展优生宣传倡导工作,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

-6-

 


 

识知晓率达85%

(五)落实随访工作责任制,组织做好参检妇女和未参检妇女

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