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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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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龙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 25号)有关培训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龙里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以实施“强师工程”为抓手,突出师德师风建设,聚焦教师教书育人和课堂教学核心能力,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教师培训整体规划与资源建设,优化教师培训体制机制,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健全教师分类分层培训体系,为推动龙里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培训目标

依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分层分类分科分岗位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确保每位教师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时(学分)、五年不少于450学时(学分)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目标,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能满足教育现代化需求,形成国培省培引领、州级示范、县级辐射、立足校培并具有龙里特色教师培训体系。

三、培训原则

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薄弱”的培训原则,科学合理设计培训课程、精选培训内容、开发培训资源,多形式开展实效性、系统性培训活动。

四、培训实施

1.注重国家、省、州级培训示范引领,助力教育乡村振兴。认真按照国家、省、州级培训文件精神和项目规划要求,将参训学员遴选与教育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好学员选派、组织管理、跟踪指导及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各培训项目顺利安全实施;充分发挥培训督导管理作用,有效激励干部积极参训并充分发挥训后示范作用,巩固培训效果并扩大引领辐射范围,助力提升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服务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所)

2.加大县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促进全学段全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开展时长十天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暑期全员培训,采取分层分类+综合通识、线下集中+线上研修、“选课走班式”+“行政班式”、“混合式”研修+“任务型”驱动相结合的方式,分“前置学习(线上2天)+集中研修(线上+线下6天)+应用实践(线上+线下2天)”三个阶段实施,融入人人学习、人人思考、人人行动、人人感悟的“学思行悟”培训理念,助推教师专业成长。(责任单位:教科所)

3.精心打造县级专项培训项目,努力实现培训效益最大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内外资源整合相结合的方式,周密设计、精心组织实施一批专业性、系统性、周期性专项培训,关注培训项目的有效性,强调课程设置的科学性,重视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深度与广度的有效结合,力争通过专项培训,促进教师在专项学习中获得真知,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在反思中不断成长,在研究中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4.充分利用学科中心教研组、课改示范校(园)、“三名”工作室及东西部教育协作工作组等资源优势,搭建县级研训活动平台,夯实培训力量。发挥本土优秀人才和学校优势学科引领作用,资源共享,聚焦教育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聚焦教师迫切需要的实践应用,开展系列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全县教师的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帮助广大教师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责任单位:教科所、学科中心教研组、课改示范校(园)、“三名”工作室等)

五、组织保障

1.培训组织领导。为保证各项培训顺利实施,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县直学校、学区服务中心、集团校(园)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教育系统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活动统筹、协调、组织等工作。

2.严格申报审批。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干部培训备案审批相关程序,适时申请举办相关培训活动;属于县管培训对象的须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县管干部外出参加各类培训须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学区、学校领导外出培训须向教育局备案,并落实有关请销假制度。

3.规范培训管理。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加强对组织举办的培训讲座等进行规范管理,对拟邀请到会作报告或主讲的人员政治背景、思想意识、政治观点、社会评价等,进行认真调查和了解,对培训课件等进行认真审查,严格做到培训过程规范管理。在活动举办前要填写《龙里县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备表》报送至县教科所。

六、有关要求

1.各学区(学校)要认真选派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研训活动,避免重复培训、多头调训、长期不训和培训纪律不严等问题,把好调训干部关口,及时准确做好培训登记台账。

2.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把培训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系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谋划单位培训活动方案,并提前15天将方案报送至教科所按程序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拟定培训期间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培训安全顺利实施。

3.选派教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或自行组织实施的各类教师培训所需经费由培训人员派出单位或培训组织实施单位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标准规定。

附件:龙里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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