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冠山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7:12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冠山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longli.gov.cn/zwj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北路138号 ,邮编:551200 ,电话:0854--5630798  )。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黔南州龙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冠山街道根据《条例》精神,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积极谋划,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街道全面梳理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职责,及时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积极推进机构权力配置信息向社会公开。

2021年度,我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其他方式等公开政府信息共279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104条、其他方式175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政策落实2条、土地征收5条、房屋征收3条、筹资筹劳1条、社会救助2条、街道概况2条、便民提示1条、通知公告1条、党建工作21条、廉政建设6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0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冠山街道2021年度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街道统一公开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系统梳理征收土地、征收房屋、社会救助、筹资筹劳等方面的文件并集中发布。

2.明确领导责任。我街道明确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排查,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通报,重点检查安全、泄密事故、站点访问、首页更新、栏目更新、互动回应、服务实用等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对街道每周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更新,回应了群众关切。

2.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街道门户网站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托,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实现政府信息一网通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县里每月会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街道针对县里的通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社会评议。我街道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基础,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前提,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群众评议、监督评议等形式,并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

3.责任追究。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问题:一是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松懈心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紧迫感;二是负责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有所更换,新更换工作人员对该方面工作不熟悉,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按时上传

2020年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并且业务素质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三是门户网站功能仍需完善,方便公众快速有效索取信息。

改进情况:一是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和领导干部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指定专员负责此项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进一步细化栏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评测及电子监察系统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