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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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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五、目录内涉及的事项制定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在事项提交常务会或常委会审定后30日内将制作好的卷宗送县司法局存档备案。

附件:龙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龙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拟作出决策时间

备注

1

龙里县龙山镇龙滩水库和湾滩河镇搽耳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

2023.10


2

龙里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

新增

3

龙里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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