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及县委十二届第135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统筹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公交一体化向行政村一级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按照《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工作内容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城镇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确保安全”的工作基调,全面推进城乡公交、镇村公交工作,逐步形成县、镇、行政村、自然村之间完善的城乡公交网络,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二、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使城乡公交实现“八统一”,即:统一发展、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优惠政策、统一运价标准、统一车型档次、统一形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将龙里县农村公交线路打造成精品示范线路。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把龙里县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建成公交客运枢纽站,作为龙里城区始发站至各镇(街道)政府驻地的交通辐射枢纽,再由镇(街道)政府驻地的客运站实施二次换乘辐射至各行政建制村。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平稳有序原则。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精心实施,确保平稳有序推进。
(二)坚持尊重历史,兼顾各方合法利益原则。切实尊重并保护原运营者合法正当权益,同时兼顾企业运营负担,促进改革顺利进行。
(三)坚持公交公司化管理,微利原则。取消个体单车挂靠运营方式,实现公司化管理,公交化经营,公益化服务。
(四)遵循“市场运作、自负盈亏、规范管理”的原则。
四、改革内容
根据《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实施“城、镇、村”三级运营模式改革。即:城区、城到镇之间将原客运班线改造为公交通行,镇到村之间开通区域化客运班车,实现农村公交客运全覆盖。
(一)优化制定《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线路规划方案》
1.城区内公交线路改革。将城区内公交线路重合率较高的进行优化合并,其他保持不变。
2.城区到各镇公交线路改革。根据已通道路和下一步新建、改造后的道路通达情况新增公交线路,具体公交线路优化为:城区到各镇的公交线路根据已通道路情况来拟定,下一步将根据新建和改造后的道路通达情况来新增公交线路。具体城乡公交线路优化情况为:
(1)龙里至醒狮镇城乡公交线(龙里北站—观音山—香樟岩—谷脚—千家卡—把关—元宝村村委会办公室—原顶水村村委会办公室—喜鹊寨—新桥坡(清水塘)—三湾广场)。里程约51公里,途设11个主要站点(暂定),预计投入运力6辆(19坐公交车),首次建议投入4台。不设站立区,双向对开,循环发班。
班次安排:首班时间07:00,末班17:00(夏季17:00,冬季16:00),班次间隔70分钟。
(2)龙里至洗马镇城乡公交线(龙里北站—盛世龙城—北部工业园区管委会—羊寨—革苏—新坪—歪寨—十字路—高枧—石板滩—哪嗙—乐宝—新庄—羊昌—洗马镇)。里程54公里,途设15个主要站点(暂定),预计投入运力18辆(19座公交车),首次建议投入8台。不设站立区,双向对开,循环发班。
班次安排:首班时间07:00,末班17:00(夏季17:00,冬季16:00),班次间隔40分钟。
(3)龙里至湾滩河镇城乡公交线(龙里北站—张家湾—八一公园—厉家庄—龙门镇—油画大草原景区正门—马郎坡新路(韦把)—油画大草原景区后门—草原度假村—草原社区—朝阳—新华—北排—湾寨—甲摆—谢桥山—湾滩河镇)。里程约54公里,途设16个主要站点(暂定),预计投入运力8辆(19座公交车),首次建议投入4台。不设站立区,双向对开,循环发班。
班次安排:首班时间07:00,末班17:00(夏季17:00,冬季16:00),班次间隔70分钟。
(4)龙里至龙溪城市经济带城乡公交线(龙里北站—张家湾—八一公园—厉家庄—龙门镇—龙溪先导区(展厅)—比孟—龙山工业园)。里程17.8公里,途设6个主要站点(暂定),预计投入运力4辆(19座公交车)。不设站立区,双向对开,循环发班。
班次安排:首班时间07:00,末班18:00,班次间隔70分钟。
3.各镇到村客运线路改革。由原有客运公司,采用区域化客运班线形式,根据每天各村的运力大小灵活开展运营。对于运力需求小的行政村,将采取电话预约的形式定制客运车辆,保证群众出行便捷。
对于拟定的所有线路将严格按照《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里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的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成熟一条,审批一条,开通一条。
(二)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主体
将城乡公交线路经营权作为公共资源,以企业资质、企业运营方案、车型、票价、经营模式、驾驶员条件等作为招投标条件,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经营公司。
确定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营公司按照公交营运模式及标准规范进行“四定”(定线路、定时间、定站点、定票价)和“六统一”(统一车型标识、统一颜色、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公交化改造,实现公交化运营。
(三)运力投放
由经确定的运营公司根据龙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线路运营要求投入相应等级和台数的公交客车循环作业,高峰时段、节假日及春节期间则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班次。公交车内配置语音报站及车载智能运行监控设施。
(四)站点设置
县级客运枢纽站与辐射的各镇之间公交线路实行双向对开,同时根据沿线群众实际需要布置临时招呼站,并设立站牌。
(五)运营票价
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后城乡公交客运的票价核定由县发展改革局依照《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原有班线车改为公交车后公交票价低于原客运班线票价30%来进行核定,采取分段计价。
(六)票价亏损补贴
票价下调的30%以及70岁以上老年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优抚对象及双目失明、双下肢残疾人实行免费乘车和学生实行优惠票价的补贴,由政府实行差额补贴。
(七)龙里县原有县内客运班线车辆公交化
鼓励现运营龙里县县内班线车经营企业自愿接受班线车改造公交化运营。一是原客运班线运营车辆8年使用年限期满的按照公交车辆规定重新许可,并自行更换为公交车辆,票价自动按照公交票价下调30%,对于票价下调后的亏损和免费乘车等给予补贴。二是原客运班线运营车辆未达到8年使用年限的,按其剩余年限允许其继续运营,自动按照公交票价下调30%,对于票价下调后的亏损和免费乘车等给予补贴。待8年使用年限期满后,按照公交车辆规定重新许可,并自行更换为公交车辆。如有期满后不愿意接受公交化改造的车辆自动退出客运市场,并向龙里县交通运输部门交回车辆的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及道路运输证等。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运营主体,确定运营方式,审议改革方案,落实维稳措施,印发改革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020年8月30日前):对城区现有公交线路进行优化;对城到镇之间及镇到村之间区域化公交线路进行比选优化;选址确定建制村临时招呼站;按照《龙里县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道路通行条件进行审核。
(三)第三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规定协助做好原有个体承包经营的班线车辆改造工作。运营主体要提前抓好公交车驾驶员储备、培训、聘用工作,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开通公交车时,有合格驾驶员保障。
(四)第四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规划目标完成龙里县100%公交化覆盖率及100%建制村临时招呼站的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华龙 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
陈 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罗林富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 组 长:秦秋云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胡伟谊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何开宏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信访局局长
陈明裕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屈兴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俊义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龙 虎 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佑筑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明丽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 华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闻 豪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贺太忠 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 航 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 洋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 波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继生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付清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韦张保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海波 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国欣 县交通建设养护发展中心主任
周 胜 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朱玉香 冠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熊明涛 龙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高建平 谷脚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旷永杰 醒狮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兰 予 洗马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犹 翌 湾滩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秦秋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韦张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按照《龙里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要求对现有修建好的通村路进行通客验收,并对公交客运线路、其他农村道路进行逐线、逐村、逐点的排查治理,认真踏勘线路,验收完一条,签字认可开通一条。完善城乡客运道路基础设施网络。
(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我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以及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内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导向引导,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县委政法委:负责全面排查开通城乡公交线路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指导开通城乡公交线路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规范群体性事件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查究制度的建立健全。
3.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因专项治理和规范城乡公交市场秩序引发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城乡公交经营业主及驾驶员上访接待工作,收集和了解群体上访原因,做好安抚、疏导工作,并向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通报信息。
4.县纪委县监委:依规依纪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5.县发展改革局: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制定城乡公交线路运行票价;根据运行实际情况,严格公交客运票价审核。配合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打击擅自哄抬票价等违法行为。
6.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坚决打击擅自哄抬票价等违法行为,处理因票价产生的投诉。
7.县财政局:按照国家关于扶持城乡公交车辆有关优惠政策,负责筹集资金,办理城乡公交车辆的各项补贴以及相关城乡公交改革中所需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工作。
8.县审计局:负责对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批复的年度审计计划,将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票价亏损补贴情况纳入审计监督。
9.县应急管理局:督促各镇、办事处及各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0.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全县城区及乡镇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城区及各乡镇拟建客运枢纽站、招呼站的用地工作。负责按照县城总体发展规划,配合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城区及乡镇客运枢纽站建设规划工作。
11.县公安局、县公安交警大队:(1)严厉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2)制定防范预案,一旦在联合执法过程中遭遇围攻,能快速调集警力,果断处置,对出言威胁执法人员者进行传唤和训诫谈话,对带头闹事者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3)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打击渗入运输领域带有黑社会背景的组织及欺行霸市、利用客运车辆行骗等行为,严惩妨碍执法或暴力抗法行为;(5)打击载货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农用车辆载客行为;(6)严查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等行为;(7)积极配合参与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经营和各种暴力阻挠整治行动的行为,及时处置客运治安事件,为打击非法营运和维护客运秩序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12.县交通运输局:(1)负责统筹和指导《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实施通村公路及相关城乡公交改革中所需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2)要具体调研,规范和合理发展城乡公交市场,强化城乡公交的源头安全监督管理;(3)推行公司化经营,引导承包人以车辆等资产为纽带组建产权明晰、管理科学、发展有力的股份制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4)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承包人、车辆、道路、驾驶员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市场资源,使公交客运线路“开得通”“跑得活”“留得住”;(5)调研和积极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中各条需要开通公交车辆道路的建设或扩建,道路安保工程以及对公交线路招呼站、站台及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建设。
13.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客运枢纽站及各招呼站的建设用地,确保在公交开通前完工。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城乡公交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辖区农村公交客运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镇长及办事处主任是本辖区城乡客运公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资金保障
县政府筹集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划拨500万元作为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专项资金,以后每年度按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实际支出需要纳入财政预算。
(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龙里县综合客运枢纽站1个,将该项目作为龙里城区始发站至各镇(街道)政府驻地的交通辐射枢纽。建设用地面积26000平米,工程项目拟定于2020年12月完成。
2.新建建制村临时招呼站约16个。
3.完善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生命防护工程。为顺利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需完善通达各建制村及50户以上自然村组、寨的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约100公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方便和解决好群众出行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龙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促进群众共享改革红利的形象体现,对于把我县加速打造成贵阳后花园旅游目的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要按照“确保按时开通,确保有序有形象,确保和谐稳定”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阶段有关工作,让群众受益受惠。
(二)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县融媒体中心、县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公交公司、招投标中标的区域化经营公司要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清讲透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和改造方案,帮助运营人算好经济账,使运营者知晓、理解并支持龙里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工作,做到舆论先行。
(三)做好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龙里县原有个体承包经营的班线车辆改造中可能涉及的信访维稳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负责。在制定方案、制定政策和加快进程等各个环节,要将信访维稳纳入整体方案,一并部署,一并落实;要将信访维稳具体措施落实到镇、办事处、村及社区,由基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等工作;要严明工作责任,既要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本方案执行,又必须讲究工作方法,以疏导教育为主,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发集体上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切实把好事办好。若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改造工作,指导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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