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2020〕11号):
李政泉同志兼任龙里县生态移民局局长,免去其龙里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梅睿同志任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馨仪同志任龙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叶菲同志任龙里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副科长级);
李艳秋同志任龙里县就业局局长(副科长级);
张举斌同志任龙里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勇同志任龙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张勋同志任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淼同志任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山分局局长(八级职员),免去其龙里县龙山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草原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国兴文同志任龙里县林业局副局长;
魏明艳同志任龙里县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县刺梨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龙里县湾滩河镇社区综合服中心副主任,湾寨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泽云同志任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龙里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江利同志任龙里县龙山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草原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付飞同志任龙里县谷脚镇贵龙社区办事处主任;
龙鱼跃同志任龙里县湾滩河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湾寨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启龙同志龙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一同志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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