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龙府发〔2020〕7号):
罗敏同志任龙里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免去其龙里县宗教事务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秀同志任龙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
陈正林同志任龙里县扶贫开发综合服务中心(龙里县扶贫开发贫困信息监测中心)主任(八级职员),免去其龙里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张津铭同志任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谷脚分局局长(八级职员),免去其龙里县谷脚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清泽同志任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洗马分局局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彭飞同志任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湾滩河分局局长(八级职
员,试用期一年);
罗乐同志任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郝位涛同志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七级职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龙里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旭同志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张洋同志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产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和清同志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局长(七级职员),免去其龙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俊同志任贵州龙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八级职员);
向阳同志任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霞霞同志龙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汉琼同志龙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仁波同志龙里县谷脚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开玫同志龙里县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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