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资函〔2019〕235号),上级下达我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592个,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40个。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用好我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将“通过生态管护脱贫一批”脱贫攻坚工作指示落到实处,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扶贫双赢,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延续指标生态护林员续聘
延续上期的452名生态护林员,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及续聘工作。
(一)考核。2018年度中央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按照《龙里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龙里县贫困生态护林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龙林通〔2016〕20号)执行,由各镇(街道)组织对辖区内的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并采集照片,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8年度龙里县贫困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表》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根据各镇(街道)提供的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资金。
(二)续聘。2018年度中央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续聘,并按要求签订森林管护协议。续聘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三)改聘。对考核不合格的2018年度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已不符合生态护林员聘用条件的(如身体不健康、死亡、易地搬迁至县城、不遵纪守法等)、本人不再愿意担任生态护林员的将进行解聘。本人不再愿意担任生态护林员的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并签字盖手印,通过村、镇(街道)盖章同意。其它解聘对象由镇(街道)负责通知已被解聘的护林员,并重新选聘新的护林员,新选聘的生态护林员按照选聘程序进行选聘。聘用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新增指标生态护林员选聘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资函〔2019〕235号),上级下达我县2019年度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592个,较上一年度增加了140个。2018年度我县由地方财政县级指标聘用的生态护林员有150个。为减轻我县财政负担,2019年9月起聘用的140个地方财政县级指标生态护林员(醒狮镇65个,洗马镇75个)经考核合格后,转由中央财政支付,但2018年度绩效工资仍从县级财政支付。并按要求签订森林管护协议,聘用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剩余10个地方财政县级指标待2018年度聘用期满后,不再聘用。
(一)考核。2018年度地方财政县级指标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按照《龙里县林业局关于印发龙里县贫困生态护林员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龙林通〔2016〕20号)执行,由各镇(街道)组织对辖区内的生态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必须进行公示,并采集照片,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19年度龙里县贫困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表》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根据各镇(街道)提供的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资金。
(二)续聘。2018年度地方财政县级指标生态护林员考核合格的,根据生态护林员聘用条件,从原地方财政县级指标150人中优先聘用140人予以续聘,并按要求签订管护承包协议。续聘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改聘。对考核不合格的2018年度地方财政生态护林员、已不符合生态护林员聘用条件的(如身体不健康、死亡、易地搬迁至县城、不遵纪守法等)、本人不再愿意担任生态护林员的将进行解聘。本人不再愿意担任生态护林员的须由本人提交申请并签字盖手印,通过村、镇(街道)盖章同意。其它解聘对象由镇(街道)负责通知已被解聘的护林员,并重新选聘新的护林员。新选聘的生态护林员按照选聘程序进行选聘。聘用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三、生态护林员培训上岗
各镇(街道)完成生态护林员聘用后,由各镇(街道)牵头,县林业局配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生态护林员进行上岗培训。根据《省林业局 省人事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中央新增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技能培训的通知》(黔林资〔2019〕446号)要求,需在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新增140名生态护林员的上岗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生态护林员日常巡护工作要求、安全防护、森林火灾及常见病虫害防治、常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识别、森林抚育知识、林下种植技术等。
四、有关要求
1.生态护林员聘用采取购买劳务的形式签订协议,即签订合同为森林管护协议,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度。
2.年管护报酬标准按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标准执行,管护工资为每人800元/月,并执行年度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绩效资金,人均为400元/年。
3.延续上期的452名生态护林员工资从2019年11月起开始发放,聘用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新增140名生态护林员工资从2019年9月起开始发放,聘用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4.各镇(街道)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情况表(详见附件3)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建档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县林业局汇总。
5.各镇(街道)需上报至县林业局备案的资料包括:发布公告图片、贫困生态护林员申请书、生态护林员初选材料、生态护林员考察材料、生态护林员评定审批材料、贫困生态护林员审批表(需县扶贫办盖章)、聘用公示、森林管护协议、生态护林员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及生态护林员本人一寸照片电子版、各镇(街道)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等。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