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八
  • 背景七
  • 背景六
  • 背景五
  • 背景四
  • 背景三
  • 背景二
  • 背景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9 > 第4期 >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联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联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报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4          

  

龙里县联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抓好投资关键环节,动员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建设,出台联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服务项目的新局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的发展思想,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保障项目建设要素,促进项目建成投产达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招商引资阶段

以贯彻落实《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围绕省、州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办法、目录等,结合县内实际,落实非禁即入原则,重点鼓励大健康医药、特色轻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产业入驻。在项目进入初期,县投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对项目准入、项目选址等重要环节提供有效且准确的意见,同时各部门要主动联动,信息互通,确保项目有地可落,有政策可享受。县投资促进局要加大对项目投资企业的投资实力、企业背景、产业布局等核心内容做好研判,严格执行2017年出台的《龙里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事前项目准入评估。县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为目标,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重大招商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会商引入;合理解决企业引进中出现的问题,依法保护投资商合法权益,全力提升投资服务的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二)手续办理阶段

1.项目签约后,由县投促局告知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项手续。县有关部门及其政务服务窗口按行业规定办理行政审批相关手续,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平台,在资料齐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牵头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6个工作日)、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6个工作日,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26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12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所有相关手续。(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投促局)

2.对确定为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由县投促局招商引资代办中心会同企业特派员提供项目前期手续全程代办服务。对于列入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平台范围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酌情考虑容缺受理,项目业主单位对容缺受理所缺的资料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限期补齐。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在省州规定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8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61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类项目57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力争再缩短三分之一。(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县投促局)

(三)项目实施阶段

1.明确项目包保部门和县级包保领导,并建立项目进驻保障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建设地块及时组织报件、启动招拍挂程序等,同时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优惠政策,从根本上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列入重大项目明确的包保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镇(街道)研究、审定项目征地拆迁方案,调度、安排、协调征地拆迁、坟墓迁移工作,解决有关重大疑难问题。各项目包保部门负责人、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征地拆迁突发性事件负直接责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半小时内出警到场。其他未列入重大项目调度的项目,按要求进行跟踪服务。(牵头部门:项目包保单位;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排水总公司、龙里供电局、龙里燃气公司、龙里电信公司、龙里移动公司、龙里联通公司、各镇<街道>

2.凡项目建设中涉及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管线铺设、迁改的,由项目单位在第一时间书面向县包保领导报告,经县领导认可后,一周内主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管线铺设、迁改等相关问题。县财政局依法提高管线铺设、线迁改经费评审效率,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实行优先评审,在项目资料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原则上10天内出评审结果。在管线铺设、迁改过程中,涉及群众的矛盾问题由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协调解决,重大矛盾、信访维稳问题由县包保领导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要确保水、电、路、气、讯配套到位。(牵头部门:项目包保单位;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排水总公司、龙里供电局、龙里燃气公司、龙里电信公司、龙里移动公司、龙里联通公司、各镇<街道>

3.县政府金融办结合自身职能,切实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借助银政会、银洽会、银企对接会等平台,适时向金融机构推荐我县在建重大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等。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存在资金短缺的项目,要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断贷。主动适应国家金融政策新变化、新要求,积极争取债券、绿色产业扶贫基金等融资政策支持,多渠道为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保障。(牵头部门:县政府金融办;责任部门:项目包保单位)

4.镇(街道)对重点项目施工中出现的矛盾,要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调处,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因矛盾停工、停建问题。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对项目周边进行环境整治,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县检察院加强对项目施工环境案件的监督、指导,对重大项目施工环境案件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县法院对重点项目施工环境案件审理,做到快审快结,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不得随意冻结、扣押其资金、财产,影响正常施工或经营。县司法局适时到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法制宣传,全程参与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各镇<街道>;责任部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5.项目建设过程中,县级包保领导、项目包保部门、企业特派员要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联系,开展四方会面,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要及时与县包保领导报告,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在县三个一调度会材料上如实汇报,以便项目建设问题得到尽快解决。(牵头单位:项目包保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抓实抓牢联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成立龙里县联动服务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龙里分局、县商贸局、县投促局、县扶贫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办、县气象局、龙里供电局、龙里燃气公司、腾龙实业集团、贵龙实业集团、龙里电信公司、龙里移动公司、龙里联通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龙里分公司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处理工作专班日常事务。

(二)强化督查调度

各项目包保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对单位包保实施项目进行调度,按要求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每期提供的项目形象进度、完成投资等各项指标数据口径一致。县委办督查考评科、县发展改革局将组成项目核查组,定期到项目点进行情况核查。

(三)强化联动服务

县政务中心窗口单位、项目包保单位、企业特派员要联动服务,使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得到保障,推动项目建设,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