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人民政府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龙里县人民政府职责要点和底线清单
第一部分 职责要点
一、政治建设方面
1.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持续巩固思想防线,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州及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工作事项,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中央、省、州及县委领导下,全面落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负责县政府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实施细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舆情、重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稳固。
5.坚持组织建设不动摇,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依法行政方面
1.加强法治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全面普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加快建设普惠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领导县属各工作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3.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全面接受监察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4.保护合法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5.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
6.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委推进改革开放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理证明和手续,坚持放管结合,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全力夺取脱贫攻坚战根本性胜利,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后续巩固工作,严格对照标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抓好五个专项治理,精准施策,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按照乡村振兴“20字方针”,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和“八要素”要求,统筹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繁荣、乡村有效治理、社会保障扩面、脱贫攻坚提质、农村体制改革、新型农民培养等工作。
3.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动摇,全力补齐民生短板,推进学校、卫生院、敬老院等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加强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督导检查,切实增强就业、就医、就学、养老保障水平,织牢民生网底,全力推进民生事业取得新突破。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食品药品等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抢险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6.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和金融风险,严格落实“七严禁”和“1+8”债务管理系列政策,科学谋划项目建设,规范投融资管理,坚决遏制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债务存量,扎实抓好各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7.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湖)长制”,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全力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8.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供更多的社会公共产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9.坚持城镇化带动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整县推进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完善镇区路网、通讯、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客运站、卫生院、中小学等设施,努力推进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
10.大力发展山地生态高效特色农业,着力推动农业“一区五园”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大力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搭建稳定产销平台,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11.加快工业强县步伐,大力发展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特色轻工、电子信息技术、新型建材等支柱性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加强工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业基础配套,优化工业发展空间布局,着力构建具有龙里特色及核心竞争优势的现代工业体系。
12.充分利用“三港合一”的立体交通优势,以“互联网+”为抓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依托贵州快递物流园,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推进商贸物流特色化、集聚化、高端化发展,着力打造西南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聚集地。
13.促进民营经济加速发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全面做好要素保障和服务工作,大力推动降成本、降税费、降门槛,不断提高民间资本投资占比,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14.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充分依托龙里丰富的旅游资源和便利的交通条件,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做好旅游商品开发和旅游景点打造,把龙里建设为贵州重要的假日休闲游和近郊休闲体验游目的地、黔中重要的游客集散地,推动龙里县旅游业持续“井喷式”发展。
15.坚持改革开放,加大商事制度、国有企业、农村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力度;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抢抓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黔中城市群建设机遇,着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项目储备,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龙溪先导区和贵龙城市经济带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开放合作样板区。
四、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加强能力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建设学习型组织,培养学习型干部,着力增强“八个本领”,落实严管厚爱措施,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2.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大力培育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和县委“三不三有”干事创业精神,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3.加强廉政建设,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织牢制度铁笼,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4.承办省、州及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底线清单
一、政治纪律
1.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站位、政治立场上发生偏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禁散布、传播、发表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文章。
2.严禁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阳奉阴违、表里不一、自行其是;严禁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不坚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
3.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禁止搞班子不团结,禁止乱决策乱拍板,禁止重大事项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4.严禁干扰巡视巡察、审计、督查工作,不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禁止虚假整改、应付整改。
5.严禁不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禁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严禁擅自主张、我行我素;严禁超越权限办事;严禁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6.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小山头和人身依附,不得任人唯亲、排斥异己,或收买人心、拉动选票,或封官许愿、弹冠相庆。
7.严禁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
8.严禁加入非法组织、宗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重大方针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严禁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
9.禁止发生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的行为。
二、廉洁纪律
1.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县委七项有关规定。
2.严禁违反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防止奢侈浪费;严禁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挥霍政府和集体财物;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举办婚丧喜庆敛财。
3.严禁超出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进行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出访团组;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4.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严禁违反《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严禁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参与茅台酒经营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其他特定关系人获取茅台酒经营资格、增加茅台酒销售指标、倒卖茅台酒提供便利,严禁违规审批茅台酒经营权,严禁违规收送茅台酒,严禁其他违规插手、参与茅台酒经营的行为;严禁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超标准配备或者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5.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禁止本人和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各类企业中违规任职、兼职取酬,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严禁离职或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6.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禁止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禁止相互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禁止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7.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会员卡、购物卡或各种有价证券等,或违规接受服务对象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收送金银珠宝、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禁止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8.严禁侵犯国家、集体利益;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9.严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禁止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三、工作纪律
1.严禁违反龙里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严禁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
3.恪守政府诚信,不得新官不理“旧账”。
4.严禁违反土地、生态保护红线,违反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禁发展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限制类项目,坚决不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
5.严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禁违规举债,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禁止履职不负责、学风文风会风差、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
6.禁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
7.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
8.严禁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严禁安于现状、敷衍了事;严禁落地不实、效率低下;严禁思想懈怠、态度冷漠。
四、其他禁止性规定
1.严禁违反保密法规定,有意或无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2.严禁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力,对风险隐患不警惕、不研判、不防范,导致全县发生不稳定因素和安全事故等重大风险。
3.严禁纵容黑恶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及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严禁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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