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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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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龙里县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

创业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2017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下发《关于同意河北省大名县等135个县(市、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的通知》(发改就业〔2017〕1848号)文件,将我县确定为国家第三批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并开展先行先试工作,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导向”原则,以营造创业氛围、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创业服务、构筑创业载体、培育创业实体为重点,支持鼓励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办个体工商户、网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等经济组织,发展一二三产业,向社会提供资源或服务,拓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途径,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着力改善民生,为我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县新增农民工等创业人员5000人以上,创办各类经济实体超过5000个,辐射带动就业2.5万人。

(二)分年度创业就业目标

2018年:培育自主创业者1000人,带动就业5000人。其中:

冠山街道:培育自主创业者200人,带动就业1000人;

谷脚镇:培育自主创业者200人,带动就业1000人;

龙山镇:培育自主创业者150人,带动就业750人;

湾滩河镇:培育自主创业者150人,带动就业750人;

醒狮镇:培育自主创业者150人,带动就业750人;

洗马镇:培育自主创业者150人,带动就业750人。

2019年:培育自主创业者2000人,带动就业10000人。其中:

冠山街道:培育自主创业者400人,带动就业2000人;

谷脚镇:培育自主创业者400人,带动就业2000人;

龙山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湾滩河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醒狮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洗马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2020年:培育自主创业者2000人,带动就业10000人。其中:

冠山街道:培育自主创业者400人,带动就业2000人;

谷脚镇:培育自主创业者400人,带动就业2000人;

龙山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湾滩河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醒狮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洗马镇:培育自主创业者300人,带动就业1500人。

三、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创业就业

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及乡村振兴需求,围绕湾滩河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茶香刺梨产业园等农业产业园打造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农业创业孵化基地,支持返乡人员入驻园区,通过成立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方式,发展农产品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电商、农产品物流等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积极开发农村产业资源,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大力支持发展刺梨、辣椒、蔬菜、中药材、黑毛猪等优势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打造1个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各类农业企业30家以上,培育各类农民合作社50家以上,培育自主创业者1000人,带动就业4000人。

牵头单位:县农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各镇(街道)

(二)依托工业发展带动创业就业

重点依托“龙里高新技术产业园—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平台,充分发挥龙里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贵州贵龙经开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创业就业引领作用,通过盘活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现有闲置的标准化厂房,积极推荐享受微型企业“3个15万”扶持政策等措施,打造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就业基地,助推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得到稳步快速发展,形成以特色食品加工、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为主的特色轻工业集聚区,指导培训返乡农民工创立科技型企业,同时鼓励县域内重点企业向返乡农民工等创业人员开展生产性服务外包、发展配套型关联企业,形成产业链。加快推进卡布国际百亿级婴童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苗氏药业医药产业链建设项目、际华三五三七产业转移搬迁项目、高森制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贵州英吉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利用废钢铁年加工5万台套发动机缸体缸盖项目、达利食品生产基地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促进企业扩能扩产,为农民等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力争到2020年打造1个具有龙里特色的轻工业创业孵化基地,培育自主创业者500人,带动就业10000人。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贵龙集团、龙里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三)做实服务业发展带动创业就业

1.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融入商贸物流、乡村旅游等服务业专业市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着力打造“农业观光+农业娱乐+民宿民居”发展模式,充分挖掘龙山镇和湾滩河镇乡村乡韵和民族特色的潜在价值,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为平台和载体,大力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和休闲农业;发挥洗马镇和醒狮镇区位和交通优势,推动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发展林下经济和近郊旅游。到2020年培育自主创业者1500人,带动就业5000人。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农工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2.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在谷脚镇和冠山街道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加快县城区、快递物流园集聚区新商贸项目发展,着力将龙城国际、外滩广场、大小十字等商业区打造成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于一体的时尚消费商圈,扩展商贸容量,为农民工等人员创办商贸企业提供空间。探索建设景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就业创业,拓展就业创业空间,推动创业创新。到2020年培育自主创业者1000人,带动就业3000人。

牵头单位:县商贸局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3.巩固扩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果。对县内电商经营主体按照《龙里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扶持奖励,通过对电商经营主体中的普通网店和企业网店、电商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传统企业、物流、宣传推广等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发展电商交易、物流配送、代运营等衍生服务业,着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村级电商基础建设,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为返乡人员依托电子商务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到2020年培育自主创业者1000人,带动就业3000人。

牵头单位:县供销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贸局、县财政局、县农工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四)加强职业能力建设促进创业就业

推进优质就业创业培训资源下基层,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将有创业愿望的返乡人员全部列入培训范畴,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加快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进程,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返乡人员技能水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吸纳和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旅游产业发展,依托龙里中职校开展以客房服务、餐厅服务、接待礼仪等内容培训;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开展以网站建设、网络推广、营销、创业能力培养、创业技巧等为主要内容的电商创业培训。并通过与第三方电商服务企业、高校等合作为县内企业及个人提供电商技能培训。到2020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5500人(次)以上,开展创业培训600人以上,力争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达到90%以上。对参加培训人员全部免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农工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电商办、各镇(街道)

(五)实施安居乐业保障工程助推创业就业

围绕打造黔中山地生态宜居新城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品位提升、形象塑造和素质唤醒”“四大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颜值”和“气质”。认真研究、制定、落实返乡人员进城落户政策,推动返乡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增加城市综合承载力,提升城镇建设品味,进一步增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吸引力。实现城乡公路互联互通,加大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力度,加快实施低等级道路升级改造,提高三级、四级公路占比,加强管养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通达能力。加大实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立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住房保障机制。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每个镇(街道)每年打造1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区,至2020年,建成20个以上示范区。以生产力合理布局和拓展城市空间为目标,将龙溪先导区着力打造成全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产业合作创新发展示范区和产城融合样板区。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贵龙集团、各镇(街道)

(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创业就业

1.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充实工作力量,开展专项活动,提升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抓好就业创业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镇(街道)普遍建立返乡人员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基地。在易地扶贫搬迁奋进社区县级集中安置点挂牌建立“龙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搬迁群众劳动力就业创业基础信息台帐,做好就业引导服务。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契机,成立面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志愿服务队伍,通过开展技能培训、代办手续、咨询服务等志愿服务,便捷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使志愿服务成为促进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一大重要抓手。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移民局、各镇(街道)

2.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事项,除国家明文限制行业(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美容美发、酒吧等)外,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移民、文化创意和信息技术人员等各类创业主体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为入园企业和创业者协调落实工商、税务、土地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和创业信息等服务;指导和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帮助创业企业建立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专业队伍,扶持企业更好发展。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土局、县税务局、各镇(街道)

(七)构筑创业载体促进创业就业

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不同行业类别的创业孵化基地。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广泛动员企业、行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现有工业园、农业产业园以及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殖基地等,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整合利用闲置资源,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按照选址灵活、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各镇(街道)的园区、村(社区)利用闲置办公楼、学校、厂房、商业设施、仓储设施等场所实施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点等建设。优先启动高新技术产业园、湾滩河现代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龙溪内陆开放型先导区、快递物流集聚区等实施孵化园、创业园、加速器等创业载体建设,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各类创业服务主体,利用社会资本、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兴办创客空间,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创业初期的场地扶持,帮助其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工局、县发改局、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八)加强示范引领促进创业就业

结合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规划及其新产业新业态,根据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吸纳用工的优势条件,以及各镇(街道)村(社区)经济发展特点,大力培育和打造一批劳务输出示范村(社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示范企业、旅游产业带动就业示范带(点)、农村电商带动就业示范镇等,借助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挥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平台作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到2020年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000人(次)以上,累计在外就业人数稳定在80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就业率达82%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工局、县文旅局、县妇联、县扶贫局、各镇(街道)

四、扶持政策

(一)行政审批方面

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开辟前期审批手续“绿色通道”,全程实行网上审批,推行代办服务;对投资建设的“四型”产业项目审批缩短时限、减少环节。优化工商注册流程,实现全程电子登记管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扫除返乡创业障碍。加快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优化登记方式,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对返乡创办经济实体且属于当地重点发展产业或行业的,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二)用地保障方面

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全民创业用地计划指标。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着力降低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促进土地向公司、业主和种植大户集中;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集体土地入股方式进行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向园区集中,优先供地。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各镇(街道)

(三)税收优惠方面

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法》(财税〔2016〕36号)等文件,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并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符合国家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要求的经营主体和企业,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减扣相关税费。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加工型企业,在当年招用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按规定减扣相关税费。对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的企业,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工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各镇(街道) 

(四)金融扶持方面

继续完善《龙里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金融政策,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贴息贷款支持对象,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人均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返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合理确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落实《贵州省精准扶贫特惠贷实施意见》(黔扶通〔2015〕96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贫困户,可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局、各镇(街道)

(五)人才培育方面

1.人才培育培训。建立以未就业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致富能人为主体的返乡创业人才库,准确掌握各类人才信息和需求,积极为创业者搭建交流、对接、服务平台。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育壮大劳务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输入外来劳动力,进一步缓解就业市场结构性矛盾。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根据创业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提升培训、SIYB创业培训、沙盘演练模拟实训,使返乡创业主体亲身感受和体验创办经济实体的有效途径和经营方法,提升创业者的创业能力。通过开展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社保补贴、个人创业就业贴息贷款等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2.创业指导员建设。针对农民工等返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县情实际、难以将自身创业技能技术有效运用到实践工作中的情况,建立以创业指导员、县、镇(街道)组织委员与农民工等返乡人员为主体的远教帮扶对子,通过日常培训与实践锻炼帮助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快速掌握远教工作业务技能、熟悉创业政策情况、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确保创业指导员担负起远教站点的操作管理及学用引导工作。在县域创业产业基地配备安装远教终端设备,同时组织进行实地观摩,让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在思想、行动和技能上全面进步,增强帮助农民工等返乡人员致富的本领,进一步用好远教资源。组建农业专家服务队,定期组织各类技术人员精准对接产业需求,确保各类农业技术人员能够精准及时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鼓励创业指导员积极探索和建立致富帮带机制,与当地创业人员结对帮扶,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方案设计、技术扶持等服务,“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帮助群众赚”,逐步放大创业辐射效应。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农工局、县文旅局、县商贸局、龙里县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六)资金补助方面

1.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试行)》(龙府办发〔2017〕60号)文件,对集中连片流转耕地新建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材、茶叶、水果等种植业,对县内经济组织或养殖大户发展生猪、肉鸡等养殖业,对发展农产品流通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扶持补贴。

牵头单位:县农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扶贫局、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2.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南府办〔2016〕16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7〕4号)等文件,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等要求的,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农工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商贸局、县扶贫局、贵龙集团、各镇(街道)

3.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扶助城乡复退军人创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11〕276号)文件,对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龙里籍复员退伍军人,在龙里县境内进行种植业、养殖业、农家乐、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20000元的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补贴。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4.微型企业“3个15万元”扶持政策。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68号)文件,遵循“成熟一户、扶持一户”的原则,对纳入“3个15万元”扶持措施范围的微型企业落实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8年8月—12月)。由县发改局、县人社局相互配合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要求,牵头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按程序审议印发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20年11月)。人社、发改、农工、科技、工信、商贸、文旅、税务、市场监管、财政、龙里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对新创办的个体经营和各类企业在项目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管理经营、生产营销、扩大发展等环节上进行指导服务,严格落实返乡创业试点工作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各镇、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自检自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及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荐创业典型,上报任务落实情况,接受国家、省、州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全面加强对返乡人员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抓好试点重点任务的分解和责任落实,积极争取上级对应部门在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要密切配合抓好方案的落实,立足职责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县督查考评局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督促检查创建工作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发改局要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了解上级工作动态,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实施好试点任务。

(二)强化项目包装及争取,推进任务落实。县发改局、各镇(街道)等有关部门要围绕发展的主要目标,以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园区建设等为建设内容,积极包装项目、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以项目建设夯实试点工作基础。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创业。

(三)建立就业监测机制,强化跟踪服务。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成立试点创建相应机构,建立返乡人员创业就业监测机制,建立返乡人员创业信息数据库,完善返乡人员创业就业工作台帐,实现动态监测,强化跟踪服务。及时掌握返乡创业就业等相关情况(包括创办的企业、享受政策扶持情况、创业者、所在行业、增加的岗位、创业人员及数量、吸纳就业人数、收入变化等信息),填报动态监测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创建工作的调度,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果经验、遇到的矛盾困难,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形成半年度和年度总结报告于半年度和年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时机,广泛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对返乡人员创业工作的宣传引导,在沿路设置大型广告牌,在集镇开设宣传专栏并适时组织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充分交流创业信息,分享创业经验,展示创业项目,传播创业商机。要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理念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高试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大力宣传返乡创业优秀典型事迹,对成效明显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示范园(点、户)进行授牌挂牌,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返乡创业、返乡人员立足实际勇于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营造创业、兴业、乐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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