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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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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龙里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综合医改,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构建基层医疗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目标,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完善医共体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建立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模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建立起有效运行的医共体。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共体政策体系,区域内医疗资源进一步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县乡村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为患者提供连续服务,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纵向整合,突出重点。根据我县医疗卫生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为牵头单位组建三个“医共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县,贯通上下医疗资源,重点提升龙里县北部(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南部(湾滩河镇中心卫生院)两个中心,提高两个中心卫生院区域辐射能力,逐步提升全县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二)稳步推进,试点先行。先期启动县人民医院托管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建设试点,再逐步深化改革、强化合作,形成资源统一调配、成本统一核算、绩效统一考核、资金统一管理、结余统一分配的紧密型医共体。

(三)统分结合,明确权责。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名称不变,增挂第二名称 “XXX医院XXX分院”牌子。人员编制属性不变。乡镇卫生院职能职责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待遇。被托管医院的所有收入分配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拟订分配方案,报县卫计局审批,并报县政府备案。

(四)资源下沉,能力提升。医共体牵头单位利用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有效手段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整合推进县乡村医疗资源共享,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四、组建单位、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

(一)组建单位

结合我县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分别由龙里县人民医院、龙里县中医院、龙里县妇幼保健院牵头,成立3个医共体。分别是:

1.第一医共体由龙里县人民医院牵头,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洗马镇中心卫生院、湾滩河镇中心卫生院、三元卫生院、麻芝卫生院、摆省卫生院、湾寨卫生院、哪旁卫生院、巴江卫生院为分院。

2.第二医共体由龙里县中医院牵头,龙山镇中心卫生院、醒狮镇中心卫生院、草原卫生院、水场卫生院、谷龙卫生院为分院。

3.第三医共体由龙里县妇幼保健院牵头,谷脚镇中心卫生院为分院。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村卫生室自然归属为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所属医共体。

(二)职责分工

县级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内各项工作制度;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任务;承担双向转诊服务;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对口帮扶、辖区病人的接转诊等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和管理,建立一体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顺畅高效;承担本机构诊疗病人的综合医保医疗费用补偿;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汇总等其他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伤残康复和慢性病管理等任务,开展部分常规诊疗和康复、护理等工作;承担双向转诊服务;承担本机构及县外诊疗病人的综合医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其他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运行机制,稳妥推进,结合龙里县医疗机构实际,先行试点、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2018年7月-9月,制定《龙里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龙里县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按程序送审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2月,进行政策宣传和工作动员,完成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结对工作,召开启动会,组建医共体。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制定《龙里县人民医院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工作实施方案》《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实施细则》,启动并实施县人民医院托管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工作。

第三阶段:2019年根据试点运行情况,启动其他卫生院托管试点,不断调整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确定医共体建设方式,规范操作,不断深入推进。

第四阶段:2020年,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工作制度,真正形成良性运行态势。

五、管理方式

(一)医共体内托管单位的管理方式

1.统一机构名称。原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名称不变,增挂第二名称“XXX医院XXX分院”牌子。

2.统一财物使用权。托管总院对被托管分院享有“财、物”的自主调配权和自主经营权。

3.统一业务管理。托管总院对被托管分院提出管理目标派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被托管分院作为托管方二级机构接受托管方管理和考核,同时接受上级督导。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统一。同时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任务,保持相对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

4.统一人员调配。被托管分院院长、副院长由托管总院按程序派驻任命或由托管总院考核并按程序任免报备任命。被托管分院编制内人员保持“两个不变”,即用工性质和编制不变,聘用人员由托管总院统一制定方案聘用。探索由总院统筹人员调配、实行县乡医护人员定期轮岗、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建立医共体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5.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财务相对独立、经济独立核算、法律责任独立承担,由卫计局全面清理后核交托管总院,由托管总院进行财务管理。县财政继续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基层医改政策要求,对县、乡、村医疗机构进行补助。总院要加强分院的财务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医共体内部财务运行情况,执行好相关财务政策。

6.统一绩效考核。制定被托管分院绩效考核方案,收支结余按3:5:1:1分别用于事业发展基金、奖励性绩效、风险基金、零投诉零事故考核,绩效与岗位风险、技术含量、工作环境、服务质量、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差距,形成有效激励机制,方案报托管总院审批执行。

7.统一药械管理。被托管分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因业务拓展或确保下转病人等疾病诊治连续性用药需求需使用非基本药物,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向县卫计局报备由托管总院统一调拨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药品采购、大型设备由总院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8.统一医保报销。医保用药目录按被托管分院目录执行,收费按本医疗机构等级收费标准执行。

9.统一重大决策。医共体的运行模式实行牵头医院负责制。被托管分院的总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的制定及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需报请总院审批。

10.统一信息共享。建立县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和技术共享。统筹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远程视频会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执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效率。

(二)医共体内非托管单位的管理方式

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为导向,由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对基层医院在业务、技术、管理等方面进行帮助和指导。医共体县级牵头医院履行以下帮扶职责:

1.建立县级牵头医院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巡诊、会诊制度。定期派驻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学科带头人,针对乡镇卫生院收治能力短板进行帮扶,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每月向医共体每个基层成员单位轮换派驻至少1人,累计时间不少于1周。医共体内开展对口支援、结对帮扶工作的医务人员不受执业地点限制。

2.县级牵头医院对基层成员单位进行核心制度、院感、病历书写、处方点评合理用药指导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县级牵头医院对基层成员单位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

4.鼓励县级医院临床科室到乡镇卫生院领办对应科室或设立专家特色科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

5.县级牵头医院对基层成员单位开展远程心电诊断、影像诊断、会诊、培训、经验质控工作,每月至少1例次。

6.牵头派驻专家到基层成员单位进行学术讲座、教学查房或带教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

7.县级牵头医院到基层成员单位每年义诊不少于2次。

8.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需转诊的患者,由县级医院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患者在县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村卫生室和乡镇医疗机构转来的病人,县级医院应优先安排入院。建立下转登记和回访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医共体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需要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成立县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卫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改办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出台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州县政策、财政投入支持,协调解决人事、编制、绩效分配等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

组  长:杨贵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显琴(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周正平(县政府办副主任)

熊明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闻  豪(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杨  洋(县编委办副主任)

            潘海江(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红梅(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茂国(县卫计局党组成员)

            蒋  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善杨(县医改办主任)

杨卫东(县人民医院院长)

            赵祖峰(县中医院副院长)

袁步红(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何定昌(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猛(龙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喻非洲(谷脚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宋瀚洋(洗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章成(醒狮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时华(湾滩河镇人民政府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县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罗显琴任办公室主任,徐茂国、付善杨任办公室副主任。张梦萍、王根瑶、陆英为办公室成员,协助医改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医共体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医共体健康发展。

县委组织部负责医共体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县编委办负责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机构管理等相关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医共体的相关项目谋划、资金争取和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人事劳动关系、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拨付以及协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医疗器械、药品等的监管。

县卫计局承担对医共体建设调研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指导推动试点,督促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制定管理方案。

县医改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实施以及政策解释工作。

各镇(街道)负责要做好医共体宣传工作。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组织领导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职责。

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承担对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对口帮扶、对托管分院的行政、业务、后勤等监督指导,确保托管分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舆论宣传

组织开展好对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落实经费保障

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仍属政府办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职能不变,政府在经费补助上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政策倾斜,履行政府办医职能。

(四)加强督导考核

县卫计局加强对医共体工作的督导考核,重点考核牵头医院资源下沉及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同时将医共体建设工作纳入各医疗机构的目标考核。

附件:龙里县医共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附  件

龙里县医共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共体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充分调动医共体职工积极性,完善绩效分配机制,促进医共体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二)绩效分配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分配、绩效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办法

(一)落实“两个允许”。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的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医共体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

(二)确定收入分配比例。对被托管分院收入的分配,收支结余按3:5:1:1分别用于事业发展基金、奖励性绩效、风险基金、零投诉零事故考核,即拿出收支结余的50%以上作为工作绩效的总体分配。各科室(组)根据月考核内容对每位职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数进行科室(组)的第2次分配。

(三)保障医共体良性运行。医共体牵头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医共体托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将被托管分院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总院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并与下派人员绩效工资挂钩。在运行期间,下派人员绩效工资待遇不低于总院同级同类人员平均水平,差额部分由总院负责补足。

三、考核内容

(一)考核核心指标

主要包括工作服务数量、工作服务质量、工作医德医风等。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服务数量考核: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人次、收治病人人次、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人次、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房处理处方张数及行政后勤完成工作情况。

2.工作服务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病历书写甲级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以及手术标本、病区管理、消毒管理、基础护理、各种报表数据的准确率。

3.医德医风考核: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医疗收费及各项药品价格的执行,服务态度、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政策的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医共体根据实际,本着合理、公正、可行的原则,根据《龙里县医疗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龙里县医共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二)各医共体制定的医共体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被托管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经医共体总院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三)医共体总院应大力支持被托管分院的工作,县卫计局要加强医共体运行工作的考核,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四)本试行方案根据医共体试点的总体运行情况,结合上级综合医改和我县基层医改的新要求,在不违背总体方案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可适度修改和完善。

(五)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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