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里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龙里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黔南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体要求,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龙里县共建成污水处理厂(站)7座,分别是龙里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龙里谷远片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龙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拟拆除,污水接入龙里县经济开发区2万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处理)、龙里县醒狮镇污水处理工程、龙里县双龙物流园污水处理工程、龙里县中铁双龙镇污水处理工程、龙里县羊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达1.7万吨/日,已建污水收集管网(主干管)89公里。在建污水处理厂(站)3座,即龙里县经济开发区2万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龙里县谷脚千家卡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龙里县洗马镇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2.6万吨,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40余公里。
我县污水处理厂除县城污水处理厂为一级B标准排放,其余污水处理厂出水均执行一级A 标准排放。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存在混接、管径小等问题,堵塞、漏损等时有发生,且部分管网雨污未分流,河水易倒灌,导致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偏低。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实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增日处理规模2.6万吨,新增污水收集管网40余公里。完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箱涵)改造,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龙山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并接入贵阳孟关污水处理厂。
四、主要任务
2018年,完成龙里县洗马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龙里县经济开发区2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工程并投入试运行,完成龙里县谷脚千家卡片区污水处理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完成龙里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龙里县城区污水收集主管(箱涵)建设改造。完成县城建成区毛细管网30%的建设改造。完成龙山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
2019年,完成龙里县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龙里县谷脚千家卡片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县城建成区毛细管网30%的建设改造。实现龙山工业园污水管网与贵阳市并网处理。
2020年,龙里县经济开发区2万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行,完成县城建成区污水40%毛细管网建设改造。
具体计划完成内容、完成时限详见下表。
龙里县2018-2020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 |
龙里县经济开发区2万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日处理规模2万吨,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公里) |
建设完成2万吨污水处理能力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
建设完成中水回用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
全面竣工并投入运行。 |
2 |
龙里县谷脚千家卡片区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0.5万吨,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0公里) |
建设完成主体工程。 |
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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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里县洗马镇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0.1万吨,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8公里) |
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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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里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完成提标改造建设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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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里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箱涵)改造工程。 (管网实施改造36公里) |
完成城区污水收集主管(箱涵)建设改造。完成县城建成区污水30%毛细管网建设改造。 |
完成县城建成区污水30%毛细管网建设改造。 |
完成县城建成区污水40%毛细管网建设改造。 |
6 |
龙山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完成龙山工业园污水管网建设。 |
实现龙山工业园污水管网与贵阳市并网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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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责任分工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并做好项目申报和争项争资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上级财政资金争取工作,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拨付工作,确保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资金到位。足额拨付污水处理费,保障污水处理正常运行。
县住建局: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配套完成污水管网建设,负责对工地施工废水监督,严禁施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协助负责管网建设中涉及的城市道路开挖、恢复监管工作。同时加强执法,杜绝各种私接、乱接、偷接排水管道及盗窃、损毁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控制工业废水排放,对进入城市管道的废水加强监测和控制;做好污水处理厂进口浓度、出水水质监测工作。
县房管局:负责督促各房产开发商,完善排污设施,及时按要求与排污主管网对接。
县水务局:负责配合项目申报和争项争资工作;加强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的监管,同时全面推行入网排水许可证制度,规范自建排水设施入网管理;做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进度信息上报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用地组件申报工作。
县供排水总公司:负责根据县发改局通知要求,结合龙里实际做好项目申报和争项争资工作;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箱涵)建设改造;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和清梳,做好已建成管网的防渗、防漏、防堵清淤工作;配合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冠山街道:负责辖区内、城区社区内部支线管网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和清淤梳通工作。协助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涉及拆迁工作,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重视和配合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工作。
龙山镇、谷脚镇、洗马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涉及拆迁工作,居民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重视和配合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工作。
县同壹水务有限公司:在稳定当前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下,完成出水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龙里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督查考评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供排水总公司、冠山街道办事处、龙山镇人民政府、谷脚镇人民政府、洗马镇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统筹协调等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负责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用地管控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征占地、拆迁等工作,严禁违法排污和堆放、倾倒垃圾,教育广大群众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对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运行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探索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管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县级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采取PPP等运作模式吸引社会投资,加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州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再生水管网和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通过政府补贴和奖励政策,激发社会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积极性。
(三)部门联动,严格考核。县委、县政府将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人员实行问责。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审批和建设进度,确保计划目标按期实现。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强污染源头控制,建立重点排水企业和排水设施明细台账,严格监管。新开发建设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排水论证,对于下游无公共管线和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于无配套建设的各类建设项目,县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评,县规划、发改等部门不予批准项目规划和立项报告,县住建部门不予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县环保、水务、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提高联合执法频次,重点查处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水、处理不达标污水排放以及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重点河道水环境状况的社会监督,建立河道管理社会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媒体和市民监督。
(五)加强社会宣传。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持续组织开展公众参与度高、影响面大、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污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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