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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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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罗天桥同志龙里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俊同志龙里县看守所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苏毓华同志龙里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许冰同志龙里县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代办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免去廖红霞同志龙里县谷脚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茶香社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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