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龙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40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6〕3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龙府办发〔2016〕1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龙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召 集 人:魏 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朱玉香(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王国祥(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何德发(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闻 豪(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黎 黎(县住建局常务副局长)
郑成明(县交通局常务副局长)
罗国政(县农工局常务副局长)
张琦惠(县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潘海江(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贵生(县工信局副局长)
周 海(县民政局副局长)
尹 祥(县国土局副局长)
黄旭辉(县环保局副局长)
高贵龙(县林业局副局长)
付 祥(县文旅局副局长)
徐茂国(县卫计局党组成员)
唐定梅(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金坤(县安监局副局长)
陈廷燕(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李 平(县政府法律总顾问)
陈永安(县供销社副主任)
何 赟(县商贸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王国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闻豪、唐定梅、李平、何赟三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联系,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由龙里县发改局代章。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一)统筹和协调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相互协作。
(二)研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遵照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推广先进做法,推动制度不断完善。
(三)及时衔接省、州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
(四)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总结上年度工作,研究相关问题,布置下年度工作。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员工作小组,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组成,负责协调、落实省、州有关重大政策等重点工作,研究提出重点工作建议,对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进行预备性讨论和协商。建立简报制度,汇总通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工作经验和成效。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
(三)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本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各成员单位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及工作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保障联席会议机制顺利运行。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请示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会,对相关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
(二)负责起草联席会议纪要,并报县委、县政府及印发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以简报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通报落实情况,推动各单位高效协作、通力配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同意后,可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协调的具体事项。
五、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报送相关会议材料,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
(二)各成员单位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单位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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