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校(教)农合作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
龙里县校(教)农合作
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试行)
为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力抓好我县校(教)农合作,逐步实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就餐食品供应与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结合起来,实现食品原材料采购保供本地化。根据《黔南州关于开展校(教)农合作促进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精准扶贫+学生营养餐及蔬菜需求为导向,以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采取“公司+基地+学校、电商+公司+基地+农户(贫困户)+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学校”等生产模式,积极招商引资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涵盖精准扶贫户”的学生就餐食品建设基地,切实保障全县学生就餐食品原材料安全有序供给,同时解决农产品“卖难”和学校食材“买贵”的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和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为平台,以“精准扶贫”为抓手,根据全县学校分布情况,结合营养餐配送供应企业——龙里南翼金阳光电商运营有限公司,在全县范围内,建成大型蔬菜基地、养家禽、畜基地和粮食生产基地,涵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满足全县学生就餐食品需求。
二、实施办法
(一)供货方式。按照“政府主导、教育、农工牵头、相关部门联动、镇(街道)组织实施”的原则,按照“公司+农户”模式,确保校(教)农合作农副产品充足供给。县直高中、中职校的农副产品采购要优先采购扶贫帮扶点的农副产品;实行“四统”配送的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中小学和幼儿园,由配送公司优先向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生产基地采购。
(二)“公司+农户”模式主要有:“企业+基地、企业+基地+农户(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等。通过以下形式促进农户增收。一是配送公司通过租赁贫困户耕地建立生产基地,让农户通过收取土地租金获取收入;二是通过公司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让合作社里的贫困户获得收入;三是公司向贫困户收购农副产品,让农户获得收入;四是公司通过招聘贫困户到基地务工,以工资形式获得收入。
(三)实施范围
县内高中、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民办幼儿园)。
(四)实施进度
1.2017年5月15日—5月20日,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2.2017年5月21日—5月31日。对接企业,落实贫困户,完成基地流转工作(目前龙里南翼金阳光电商运营有限公司已在湾滩河镇与农户签订蔬菜供销合同);
3.2017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大宗食品原材料生产供销本地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县校(教)农合作学生就餐食品及原材料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农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局、龙里供电局及各镇(街道)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成员由教育、农工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曦(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贵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政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祥金(县督查督办局局长)
王国祥(县发改局局长)
刘立新(县教育局局长)
龚传贵(县财政局局长)
秦秋云(县交通局局长)
曾 继(县农工局局长)
杨 洋(县水务局局长)
罗显琴(县卫计局局长)
韩 波(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谢启林(县扶贫局局长)
杨智琴(县供销社主任)
田林江(县供电局局长)
田文松(冠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乃云(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峰(谷脚镇人民政府镇长)
严晓飞(醒狮镇人民政府镇长)
蒋光燕(洗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邱 毅(湾滩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县教育局专门成立校(教)农结合专班,负责协调食品采购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及时提供学生就餐食品种类和采购计划,加强对学校及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供应企业的监督管理,协调采购相关工作。学校做好食品进出台账,食品的采购实行索证(票)登记制度,从农户(含贫困户)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应做好购货记录。对进入学校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定期公示采购食品原材料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县农工局:负责指导和协助镇(街道)、企业开展蔬菜基地建设,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支撑,指导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基地企业开展蔬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及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基地企业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和痕迹管理,不定期对蔬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整合项目资金支持蔬菜基地建设,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校(教)农合作学生就餐食品供应基地建设进行考核。
县发改局:负责对食品及原材料价格综合监测及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建设。
县财政局:负责学生营养餐资金拨付及监管,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建设。
县交通局:负责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产业路建设、畅通交通绿色通道。
县水务局:负责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水利设施建设。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学生就餐食品及原材料质量安全监管。
县卫计局:负责对配送企业及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
县扶贫局:负责对照精准扶贫政策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建设。
龙里供电局:负责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电力设施建设、供电故障等。
县供销社(县电商办):负责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鼓励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网络零售交易,推广“实体店+网店”创业模式,在凯全农贸市场利用云起龙驿公众号移动商城以及其他区域电商平台开设“龙里特色馆”,展示和销售贫困户农产品及本地特色农特产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特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产品文案拟写、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实现农特产品“存得住、运得出、卖得掉、赚得到”,在凯全农贸市场内建设精准扶贫户农产品直营店,合作经营生鲜农产品,鼓励带动社会群体参与购买,推进实现市场化。
县督查督办局:负责基地建设项目的监管督查。
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协助流转土地,申报基地认定,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基地建设,组织农产品进入销售。
(二)加强基地建设,保障安全供给
配送公司要按照市场规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农副产品,并执行动态管理。在产品质量、价格相同的前提下优先采购生产基地生产的农副产品(基地没有的品种、遇洪涝、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情况除外)。校(教)农合作生产基地要与配送公司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执行订单生产。配送公司要保证90%以上农产品出自定点基地或贫困户,同时保证蔬菜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达片区所辖所有学校。
(三)加强科技支撑,提高产品质量
县农工、水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基地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指导培训、农业新机械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和操作技术培训以及喷、滴灌等先进浇灌技术的应用,提高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漂盘育苗、覆膜移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新技术、新设备,要加强蔬菜基地农业投入品执法监督检查,要加强生产档案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督检查,加大出园蔬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力度,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蔬菜产量品质。蔬菜基地企业要积极对接农业科研机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聘请技术人员常驻基地开展技术服务,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要求,进行蔬菜生产。各蔬菜基地要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按规定分批次认真做好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农产品不得销售。
(四)主动对接集镇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1.蔬菜基地要充分利用我县适宜种植冬春喜温蔬菜和高山冷凉地区适宜种植夏秋喜凉蔬菜的优势,加大错季蔬菜种植,在满足服务区域学生营养餐所需蔬菜用量的前提下,要主动对接县内集镇市场,为集镇提供优质蔬菜产品,提高基地蔬菜种植经济效益。
2.养殖基地要结合我县域内部分镇村山林丘陵地合理进行生猪、禽类养殖。
3.大米以湾滩河镇为主,对口单位要为湾滩河镇优质大米走进市场、走进学校提供平台。主动对接集镇市场,提高农户经济效益。
(五)加强监管,确保食材安全优质
农工部门要对生产基地供应的农产品进行生产过程管理,确保食材质量符合标准,并建立可溯源体系。供应价格应随行就市,原则上不得高于同类同质产品市场价格,物价部门要即时给予指导,确保学校食堂采购成本不高于市场适时价格,保证师生就餐质量。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环境条件
相关基地选定后,各镇(街道)要积极协助蔬菜基地建设企业按有关政策采取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帮助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县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整合项目支持种养殖基地产业路、蓄水池和排灌沟渠及喷滴灌管网、电力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基地有良好的生产环境条件。
(七)做好精准结合,确保基地建设最大限度涵盖贫困村贫困户
要做到基地建设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按照精准扶贫有关规定和要求,把生产要素和资源精确配置到贫困村、贫困户。镇(街道)要主动对接协助企业落实基地建设,要明确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工作。企业要加强与镇(街道)联系,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最大限度纳入基地建设范畴,采取“公司+基地+农户(贫困户)+学校”的模式,为贫困户创业就业搭好平台、吸收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扶贫局要加大基地建设中精准扶贫项目的对接力度,突出扶持重点,把“漫灌”扶贫变为“滴灌”精准扶贫,逐步实现“输血”扶贫变为“造血”扶贫。
(八)建立考核制度,严格绩效奖惩
把校(教)农合作学生就餐食品及原材料基地建设纳入精准扶贫考核工作的硬性指标。建立动态督查制度,适时对基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
专项督促检查,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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