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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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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龙里县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黔南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南卫计办〔2017〕76号),2017年我县被列为全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县,为切实做好该项目实施工作,提高我县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宫颈癌死亡率,逐步建立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以宫颈癌检查为主的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切

实掌握我县广大农村妇女妇科疾病发病情况,探索农村妇女妇科疾病防治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不断提升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圆满完成州级下达的4000例检查任务。

二、项目任务

(一)2017年10月底前完成4000例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

检查(各镇、街道任务数见附件)。

(二)努力提高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的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

    (三)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四)探索适合基层宫颈癌检查的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五)将农村留守妇女纳入宫颈癌筛查范围,进行免费检查,实行专柜管理,确诊患有宫颈癌的农村留守妇女按规定报有关部门给予救助。

三、项目对象及内容

(一)项目对象

本县35—64周岁农村户籍已婚妇女。

(二)项目内容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等。

2.宫颈脱落细胞检查:采用超薄细液基胞检测技术(TCT)进行检查。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做阴道镜检查(按照10%的细胞学检查人数测算)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由阴道镜检查机构取材送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或检验机构进行病理检查(按照50%阴道镜检查人数测算)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目标人群确定

由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负责,镇(街道)派出所、妇联、卫计、民政部门配合,组织村医或村计生信息员以村为单位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填写《贵州省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适龄妇女(35-64岁)参加宫颈癌检查并签署“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组织安排受检对象持本人签署的“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以及本人合医本、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

(二)宫颈癌初筛检查

1.检查前工作:初筛机构在开始检查前,应主动向检查人群传播宫颈癌防治的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初筛检查,填写“个案登记表”并收集对象合医本以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宫颈癌初筛检查:包括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宫颈分泌物涂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取材。初筛机构如果不具备阴道分泌物湿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将阴道分泌物涂片干后送至指定机构进行染色和阅片;宫颈脱落细胞取材后,根据检查方式和技术要求,将脱落细胞涂片或固定液送到指定机构检测。

3.资料收集存档:每例检查对象的“知情同意书”和“个案登记表”由初筛机构归档、保存。

(三)脱落细胞、阴道镜及组织病理检查

1.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各初筛机构送来的标本进行宫颈脱落细胞片的染色、阅片,并用TBS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填写“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报告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卫生院。

2.各卫生院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领取到对象的细胞学检查结果后,完善个案登记表,对初筛异常者,出具证明并动员其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阴道镜检查。

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镇(街道)动员来的对象进行阴道镜检查,完善检测报告单,对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一步取病检组织送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或检验机构进行病理检查,病理检查的结果出来后,出具检测报告单反馈给各初筛机构。

4.结果反馈: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用“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反馈卡”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并动员可疑或确诊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负责追踪随访,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

检查流程:签订知情同意书→健康教育与咨询→取材宫颈脱落细胞→取阴道/宫颈分泌物→盆腔检查(双合诊等)→填写“个案登记表”“送检单”等→标本送检→结果反馈至镇(街道)初筛机构→TCT检查异常者做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异常者做病理检查→对阳性病例跟踪随访→上报报表。

五、项目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1日—6月30日)。召开项目启动暨培训会,制定实施细则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管理和业务培训;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7年7月1日—9月30日)。开展检查工作,做好资料收集,完成初筛任务和宫颈脱落细胞检测、阅片以及阴道镜检查、病理组织检查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30日)。完成质控工作。2017年11月5日前上报项目工作总结。

六、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里县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负责全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检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职责

1.部门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的宣传报道和组织发动工作。

县公安局:配合各镇(街道)提供我县35—64岁农村妇女的人员名单。

县民政局:做好我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患者的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监管,保障专项资金实现专款专用。

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宫颈癌检查项目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督查指导及培训;负责相关资料的准备、收集、报表审核上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县妇联: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与县卫计局密切合作,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农村妇女宫颈癌的补助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确定初筛机构并上报县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目标人群和检查时间,登记填报本辖区《35—64周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与受检对象签订《农村妇女宫颈癌知情同意书》,并组织动员受检对象参加检查,协助初筛机构对可疑或异常者进行追踪随访、通知并督促其作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确保完成本行政辖区项目任务。

2.服务机构职责

    县人民医院:参与专家督导和质量控制,开展病理学检查和脱落细胞学检查工作。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协助牵头单位制定辖区内宫颈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协助牵头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宫颈癌检查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

各级初筛机构:承担宫颈癌妇科检查(包括临床检查、阴道分泌物涂片镜检、宫颈脱落细胞取材)任务,将脱落细胞固定液送指定阅片机构检测。根据超薄细胞检测技术(TCT)具体检测机构反馈回来的结果,做好本机构首诊者中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动员其做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协助上级机构完成首诊者中本辖区可疑或异常者的追踪随访、通知并动员其做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填写随访登记,上报相关报表等。

各村(社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登记上报本辖区《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对受检对象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召集并为受检对象宣传讲解。协助相关部门对可疑或异常者进行追踪随访,动员其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对承担妇女宫颈癌检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参与项目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管理

1.根据《黔南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黔南卫计办2017〕76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县卫计局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开展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2.检查经费测算标准严格按黔价费〔2003〕12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项目资金48元/人,不足部分按上级规定由新农合资金补足,项目资金通过预拨和考核验收相结合方式结算兑现。

    3.项目专项补助资金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县卫计局、县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共同制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受益人群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信息报送与管理

(一)报送资料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卫生项目进度月报表

2.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报表。

3.宫颈癌个案登记表。

对每例检查妇女均应填写宫颈癌个案登记表,但是仅上报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CINI、CIN2、CIN3、原位腺癌(AIS)、微小浸润癌(鳞癌/腺癌)、浸润癌(鳞癌/腺癌)及其他病理检查异常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

(二)报送形式

1.宫颈癌初筛机构负责填写所有纸质月报表、季报表和宫颈癌个案登记表并留存,同时将纸质月报表、季报表和需上报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通过登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注意事项:①报送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和季报表必须是完成所有检查内容,已经结案的个案信息;②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网络直报仅录入阴影部分的内容。

(三)报告和审核时间

1.宫颈癌初筛机构每月1日前完成上月纸质月报表和结案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的上报;每季度分别于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纸质季报表上报。

2.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每月2日前完成对上月纸质月报表和结案的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的审核及网络录入;每季度分别于2月5日、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完成上一季度纸质季报表的审核和网络录入。

3.县卫计局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月报表和宫颈癌个案登记表的网络审核;每季度分别于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前对上一季度季报表完成网络审核。

4.各项报表上报和审核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八、质量控制

(一)县卫计局定期组织专家对承担宫颈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指定各级宫颈脱落细胞片和组织病理片质控机构及专家定期对相关宫颈脱落细胞片和病理片进行质控复核。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质控内容包括:宫颈脱落细胞、组织病理检查和数据上报。

(三)质控标准及方法

1.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的质控:全年阳性涂片按10%抽查,阴性涂片按2%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本级专家相互复核,涂片结果合格率应达到80%。

2.组织病理学检查的质控:全年抽查5%的病理切片, 全部由本级专家相互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应达到90%。

3.数据质控:全年随机抽取200张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每次50张,全年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四)质控次数及要求

1.原则上不定期开展,以确保质控任务按时完成;

2.根据每次复核数量,质控专家须在1月内完成质控阅片工作。每次完成质控后,需填写贵州省抽查宫颈脱落细胞阴性片质控结果登记表、贵州省抽查宫颈脱落细胞阳性片质控结果登记表、贵州省抽查宫颈组织病理学片质控结果登记表,并完成质控报告。

3.以上质控资料原件返回初筛机构,县级妇幼保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留存复印件。

九、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督导评估内容

县卫计局定期组织宫颈癌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健康教育效果、质量控制及项目效果等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督导评估次数和要求

1.不定期开展对指定的宫颈脱落细胞阅片机构、阴道镜检查机构、组织病理检查机构。每次用宫颈癌防治知识问卷抽查已接受检查的妇女25-30人。

2.制定项目督导与评估方案,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项目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3.督导评估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反馈,填写督导评估表和完成督导报告,并及时进行书面督导情况通报。

十、工作要求

(一)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是农村妇女宫颈癌早诊断、早发现、早治疗的有效手段,是惠及全县广大农村妇女的利民工作,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按规操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和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对工作敷衍渎职或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导致工作受到影响或任务不能完成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龙里县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龙里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专家组成员

名单

3.龙里县宫颈癌项目筛查任务分解表

          4.龙里县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

          5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附件1

龙里县2017年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贵丽(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显琴(县卫计局局长)

员:砚(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民政局局长)

龚传贵(县财政局局长)

李光采(县妇联主席)

龚述兵(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田文松(冠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乃云(龙山镇政府镇长)

峰(谷脚镇政府镇长)

严晓飞(醒狮镇政府镇长)

蒋光燕(洗马镇政府镇长)

毅(湾滩河镇政府镇长)

杨卫东(县人民医院院长)

袁步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

萍(县合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罗显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继生同志任副主任,吴永清、邹羽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附件2

龙里县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

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长:杨继生(县卫计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杨卫东(县人民医院院长)

        袁步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

    员:吴永清(县卫计局妇幼健康办公室主任)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石秀丽(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戴文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瑛(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何光红(县人民医院主管检验师)

        曹显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管检验师)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管检验师)   

宫颈癌项目技术专家组办公室及宫颈癌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石秀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料收集和日常工作调度等工作。联系电话:5637893。

附件3

龙里县宫颈癌筛查项目任务分解表

各镇(街道)

任务数(例)

初筛机构

冠山街道办事处

1200

冠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龙山镇

550

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谷脚镇

550

谷脚镇中心卫生院、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醒狮镇

500

醒狮镇中心卫生院、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洗马镇

620

洗马镇中心卫生院、

县人民医院

湾滩河镇

580

湾滩河镇中心卫生院、

县人民医院

合计

4000

附件4

                  龙里县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登记册

           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编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地址(到村民组)

住在电话

手机

是否愿意参加免费检查宫颈癌

备注

不愿意参加的原因

注明:1.该册由村级卫生人员填写和留底,定期上报乡级。

2.不愿参加免费检查的原因:(1)人户分离 (2)最近已经进行相关检查(需填明检查日

期) 3)检查方法不能满足本人需要 (4)没有时间 (5)自己没病不想检查 (6)

未婚(7)其他(在上表中注明原因)。

附件5

农村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

姓名 编号:□□□□□□-□□-□□-□□□□□

身份证号:□□□□□□□□□□□□□□□□□□

为保障妇女健康,早期发现危及妇女生命的宫颈癌,决定为农村35~64 岁妇女进行免费的宫颈癌、生殖道感染检查。

本次检查的免费检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检查(或醋酸染色检查法/复方碘染色检查法)及对可疑或异常情况进一步进行阴道镜检查或病理学检查。另在检查前还需要了解您以往一些情况,希望积极配合。

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少数人可能会有局部稍微的不舒服,极少数人还可能会发生少量出血等情况。如果出现这些情况,我们会为您及时处理。

如果本次检查未发现异常,请继续定期检查;如果检查出可疑或异常情况,医生会建议您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进一步免费检查,请配合前往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如需治疗医生也会提出建议,但治疗费用不在本项目免费范围之内。

本次检查要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对您在检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和结果我们会严格保密。

本次检查的所有检查项目均建立在你自愿基础上,请仔细阅读本知情同意书。如果您愿意参加,请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请于              日到                 点到     点携带此知情同意书前往                 医院参加免费检查。

本人已经完全了解检查的有关事宜,同意参加检查。

签名:

日期:

发放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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