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龙里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2017年度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范围
(一)固定作业点:洗马镇、湾滩河镇。
(二)移动作业点:冠山街道,醒狮镇,洗马镇巴江社区,龙山镇草原社区,湾滩河镇湾寨社区、摆省社区。
二、作业时间
防雹作业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6月30日;7月1日起转入人工增雨阶段;11月至2018年3月开展高炮、火箭年检和维护保养及民兵培训工作。
三、作业方式
采用高炮、火箭作业和高炮与火箭配合作业等方式进行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的模式。其中:作业固定高炮2门,作业火箭车1部。
四、作业要求
(一)加强对人影作业装备的维护和保养。县人影办要配备必需的零配件,确保投入作业的装备处于最佳状态。未经年检、年检不合格、经确认报废的高射炮和火箭发射装置及超过有效期的炮弹、火箭弹等,不得用于人影作业。
(二)严格执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及作业程序。按照职责分工,县人影办负责全县人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及全县各个作业点作业空域的申请和指挥工作。
(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作业人员要服从州、县两级人影办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人影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作业。作业时要加强对空观察和对落弹区调查,严格落实弹药出入库和消耗登记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四)严格执行作业上报规定。实施人影作业的单位,要记录和及时上报作业信息,建立作业档案,并进行作业效果评价。
五、主要任务
(一)县人影办要组织好民兵全员按时参加火箭、高炮设备作业技术培训及上岗考核工作,确保人影作业安全高效。
(二)按要求为全体人影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开展作业装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积极落实人影作业经费,做好作业弹药采购等工作,全面开展人影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加强人影作业炮站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影办公各类软硬件设备、资料,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四)县政府与镇(街道)签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书》,县人影办与炮站签定《人工影响天气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人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作业站点安全监控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坚持不懈地抓好人影安全生产。
(五)适时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根据气候变化特点,针对局部地区干旱和冰雹灾害,积极主动开展人工增雨、防雹等抗灾减灾作业。
(六)强化区域联动联防,在州人影办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与周边县(市)协同开展流域性人影作业,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全面提升作业效益。
(七)负责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收集和作业效果评估工作。
(八)负责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年检及维护保养工作。
六、作业经费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规定,人影作业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作业装备、弹药、基础设施建设和一线作业队伍人员经费。
附件:龙里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
2017年3月6日
附 件
龙里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政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熊安平(县政府办副主任)
曾 继(县农工局局长)
宋应刚(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王国祥(县发改局局长)
焦 阳(县工信局局长)
孟 杰(县民政局局长)
龚传贵(县财政局局长)
秦秋云(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杨 洋(县水务局党组书记)
向科艺(县林业局局长)
田茂军(县安监局局长)
龙 超(县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徐 琦(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金浩(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高晓华(中国电信龙里分公司经理)
徐永忠(中国移动龙里分公司经理)
梁 波(中国联通龙里分公司经理)
田文松(冠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乃云(龙山镇政府镇长)
刘 峰(谷脚镇政府镇长)
严晓飞(醒狮镇政府镇长)
蒋光燕(洗马镇政府镇长)
邱 毅(湾滩河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宋应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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