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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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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州关于抓好2017年、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易地扶贫工作有关要求,为扎实抓好我县2017年及2018年县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高新区平地村)项目服务工作,决定组建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组成人员

     :李  健(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罗  勇(冠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泽云(县移民局副局长)

 翌(冠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刚(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

陈明福(县规划局规划设计室主任)

廖海涌(县移民局工作员)

 华(冠山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协调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各项服务工作。

(二)常务副组长牵头负责工作组日常事务,工作组成员实行统一办公,冠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办公场所和车辆保障。工作组成员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工作组开展工作,保证被抽派人员能随叫随到。

(三)工作组要根据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总体安排,倒排工期,明确各个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各项建设管理工作。

(四)工作组要加强调度,原则上每周一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安排下步工作。同时调度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有关要求

(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项目工作组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项目建设健康顺利推进。

(二)承担2017年和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镇级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任务的湾滩河镇、洗马镇要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实际及时组建相应项目工作组,全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各项协调服务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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