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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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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34号)文件精神,在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复查、深度挖掘的基础之上,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县级专家组认真筛选,《龙里布依族土歌》等9个项目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填补我县传统杂技与竞技、传统医药等项目类别的空白,现将《龙里布依族土歌》等9个项目列为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予以公布,全县各级各单位要按照重视民族文化、挖掘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使民族文化成为龙里文化的特色品牌,加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我县的文化底蕴的基本要求,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龙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16年1月26

附  件

龙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项目名称

传承范围

民间文学

《龙里布依族土歌》

湾滩河镇,冠山街道三元等地。

传统医药

《苗氏刮痧》

全县苗族聚居区地。

《苗氏火疗》

传统手工技艺

《布依印染》

湾滩河镇。

《肉饼鸡烹制技艺》

全县。

《骨泡酸汤制作技艺》

冠山街道大新,湾滩河镇岱林、湾寨。

民间舞蹈

《给坝朗》(牛角舞)

龙山镇中排一带。

民间音乐

《龙里苗族芦笙调》

全县苗族聚居区地。

传统杂技与竞技

《醒狮舞龙舞狮》

醒狮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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