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县政务中心审批系统已于2015年8月份与省政务中心审批系统启动对接。根据2015年12月30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公告《龙里县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网址:/html/article/12/24853.shtml),现就相关审批事项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按照上述公告的208项行政许可事项,参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贵州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说明及编制实例(见附件),各有关单位务必在2016年3月11日前完成对各自所拥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后台上的办事指南更新工作,对照整改不符合标准的事项信息,杜绝出现“其他”、“等”字样,不得出现缺漏项。同时将原属于非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两种类型的办事指南按上述标准进一步完善。垂直管理部门中的地税局、国税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此次未纳入清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登记局共五个部门也要按上述要求对各自部门的办事指南进行规范、完善,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法制部门的要求及时更新审批信息。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网上办事大厅本部门办事指南信息维护负责人。2016年3月11日下午各有关单位将行政许可等事项更新工作小结及信息维护负责人信息,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务中心业务科(联系人:宋定艳;电话:4974004;邮箱:llx5632816@126.com),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对工作落实不力、录入不符合标准的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全县通报。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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