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1﹞26号)中“六、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协议(十五)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甲方同意的”内容,龙里县佰姓康好大药房、龙里红辰药店、贵阳市南明区柏寿堂药行十九分店三家零售药店符合条件办理解除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解除。
特此公告。
龙里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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