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里县湾滩河镇金星村卫生室
根据省级12345转办工单反馈相关线索,2025年5月28日对湾滩河镇金星村卫生室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卫生室存在:一是协助冒名就医购药,2025年5月9日张某美带户口本到卫生室开取一袋板蓝根,同时应病人要求使用户口本上张某丽其城乡居民医保开取一盒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给自己服用,村医未按照协议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未做到人证相符,违规报销金额6.12元。二是通过减免自付费用诱导参保群众就医。村医通过金星村就业群,违规宣传减免自付费用,并借助镇发放辣椒苗的契机,诱导群众就医、购药,并未收取自付费用。随机抽取2025年5月15—16日4人次购药情况,均未收取自付费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40.88元。依据《黔南州2025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费用147.00元,并处罚30%违约金44.10元。2.中止村医提供医保服务3个月。3.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记3分。4.涉及问题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责令对类似问题开展自查,自查金额695元。5.问题线索移送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二、龙里县龙山镇水场社区高沟卫生室
根据国家医保局反馈有关药品追溯码疑点数据,2025年4月16日对龙山镇水场社区高沟卫生室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卫生室存在:一是利用参保人员转卖药品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2024年11月5日,卫生室村医姜某从龙里县水场卫生院自费购进3盒颈舒颗粒,当天龙里县水场卫生院职工罗某(系村医姜某的丈夫)在卫生院开取2盒颈舒颗粒并使用职工医保报销后,村医姜某将自费购进3盒颈舒颗粒及其丈夫罗某购买2盒颈舒颗粒共5盒同时入库销售,导致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情况。二是进销存不符。随机抽3种药品、1种耗材进销存,现场发现1种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涉及违规费用114.51元。依据《黔南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费用146.12元,并处违约金37.51元。2.中止村医提供医保服务1个月,并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记3分。3.责令村卫生室排查药品、耗材进销存,自查违规金额1521.67元。4.问题线索移送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三、龙里县洗马镇龙场村大厂卫生室
根据国家医保局反馈有关药品追溯码疑点数据,2025年4月17日对洗马镇龙场村大厂卫生室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卫生室存在:一是协助冒名就医购药。城乡居民两病参保患者2025年1月11日在该卫生室就诊开取消渴丸,因两病目录无该药品,按普通门诊报销。受黔南州城乡居民普通门诊限额影响,村医按病人要求,使用病人家属城乡居民医保开取1盒消渴丸给病人自己服用,在扫码结算时,扫码不规范,导致出现重复结算,违规金额28.67元。二是进销存不符。随机抽3种药品、1种耗材,进销存均不符,违规费用131.07元。依据《黔南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中止村医提供医保服务3个月,并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记3分。2.追回违规费用159.74元,并处违约金42.19元。3.问题线索移送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四、贵州长济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医保局反馈有关药品追溯码疑点数据,2025年4月15日对贵州长济药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药店存在:一是涉及药品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进货票据。2025年1—3月结算的药品百蕊颗粒(批号241013、231036)通过线上采购,但无法提供随货同行单,涉嫌销售假药、倒卖药品情况。二是无处方销售处方药。抽查2025年1—3月医保结算数据13人次,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规费用875.9元。三是执业药师不在岗、互联网处方不规范。执业药师吴某于2023年6月21日注册于该店,但日常销售处方药,店员通过嘉虹健康APP开具处方,同时由店员代审核发药,执业药师未真实在岗审方。依据《黔南州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解除医保协议,并按规定对药店主要负责人进行记分管理。2.追回违规费用875.9元,处30%违约金262.77元。3.问题线索移送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五、龙里和协医院
2025年6月5日—6月19日,联合卫健部门到龙里和协医院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医院存在:一是减免自费费用诱导参保群众就医。医院通过下乡入户发放宣传袋,让参保群众获取医院电话、地址,同时让病人先到龙里县中医院开展DR或CT检查后再收入住院,病人入院后统一收取200—400元,住院时间7—8天,住院期间免费提供一日三餐,病人出院后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随访住院病人5人,均存在减免自付费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687.02元。二是中医治疗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现场查看中医治疗项目实际操作人员与治疗单签字人员不相符,违规15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32.32元。三是中医治疗项目未开展,治疗单已提前签字,违规1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0元。四是随机抽审病历,中医治疗单无患者签字、凝血四项无报告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8.4元。依据《黔南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涉及问题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11697.74元,并处违约金3107.18元。3.中止中医科李某提供医保服务3个月,并进行医保支付资格记分管理,记3分。4.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六、龙里民生医院
2025年6月5日—6月27日,联合卫健部门到龙里民生医院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医院存在:一是串换项目收费。实地查看及对操作医生进行询问笔录,实际开展温针治疗,但按照灸法进行收费,违规9547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0889.54元。二是中医治疗与实际不相符。现场查看中医治疗项目实际操作人员与治疗单签字人员不相符,违规35人次,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50.46元。依据《黔南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涉及问题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追回违规费用132440元,并处违约金26332.96元。3.问题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七、龙里县冠山街道西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根据上级部门移送举报线索,2025年7月8日对龙里县冠山街道西门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该服务站存在:一是进销存不符。随机抽取6个药品、1个耗材,耗材进销存不相符,违规费用45.14元。二是诊疗不规范。医生谭某接诊患者黄某彬,因系统原因,其在州外缴纳的职工医保无法进行结算报销,患者家属黄某自述咽喉不适,要求医生使用自己的城乡居民医保进行结算报销,接诊医生谭某在未对黄某进行仔细诊查的情况下,就给其开处方购药并使用黄某城乡医保进行结算报销,诊疗不规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6元。依据《黔南州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追回违规费用178.74元,并处违约金53.62元。2.涉及问题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3.问题线索已移送县卫健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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