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汛期即将来临,强降雨、强对流、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剧增,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县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提高灾害事件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一是要加强监测预警。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二是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对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江河险段、水库水电站、临水临崖村寨等重点部位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对灾害易发区域落实好预警、应急等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做好台账登记和督办整改。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及早采取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三是要抓好群众安全避险工作。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开展逃生避险知识技能的宣传和提示,全面落实转移避险包保责任,凡是可能有强降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组织干部坚守岗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组织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务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力抓好汛期安全防控措施落实
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及灾害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地质灾害方面: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工矿、在建工程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逐一建立台账,分类确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抓紧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逐点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公示。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爆、防雷击、防静电监测监控和检查。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危化企业应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要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病险水库方面:一是要严格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巡坝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已鉴定为三类坝但未除险加固的水库,要严格按照病险水库运行管理规定,原则上空库运行,若需保障下游人饮供水和灌溉需求的,应采取降低水库水位并限制蓄水措施,并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库24小时巡查值守,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处置。二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工程的督促指导,在确保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人员、设备、物资的投入,全力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按要求及时完成建设任务,坚决打赢水库安全度汛这场硬仗,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按相关要求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度汛方案、落实险情应急抢护措施,储备应急抢险物资,并报县水务局备案。
非煤矿山方面:全面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扎实开展水害防治工作。露天矿山要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要确保工作台阶、边坡及露天防排水稳定可靠。尾矿库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溃坝、垮坝事故。
交通运输方面:强化“两客一危”、校车、农用车辆等重点车辆和营运作业船只船舶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渔船、自用船、农用机械等非法载客。加大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存在易垮落、坍塌和易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路段、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以及雨天急弯陡坡、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隐患。
消防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养老院、学校、医院等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有效和疏散通道畅通。
建筑施工方面:要对存在滑坡、垮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区域进行认真排查,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的排查维护。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相关作业,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防止发生塔吊倒塌事故。
自建房方面:要加强自建房周围地质安全防范,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自建房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立即安排人员撤离;要严控农村削坡建房,发现属重大风险违规削坡建房的要及时制止;要加强自建房的建设和使用日常巡查,严禁自建房违规经营、擅自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等行为,切实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城市内涝方面:要加强对地下车库、地下商场、棚户区等重点地段安全防范,对未整治完成的易涝点,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着重做好疏通河道、管涵、清淤排污、高空作业中的事故防范工作。盯紧盯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对危旧房屋、工棚、临时建筑物、室外广告宣传牌、废渣废土堆场、城市垃圾场、电线杆等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地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
旅游安全方面:切实加强景区景点内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各类观光车辆(船艇)、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等安全运营管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
校园安全方面:重点开展校舍建筑质量安全和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和警示教育,全力抓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汛期应急救援准备和灾害救助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值班。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汛期值班调度,多渠道获取各类信息,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二是加强应急准备。道路交通、旅游、防汛、地质灾害、燃气、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同时督促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修订并落实企业应急预案,针对汛期灾害事故特征,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做到应急预案的风险隐患排查、应急资源调查、应急救援队伍底数清、情况明,应急响应措施要结合实际,确保预案的措施管用好用实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是妥处突发事件。各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强化本行业领域汛期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大督查检查,对存在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人、应急处置不及时、工作情况不熟悉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强化灾害救助。及时妥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及时调拨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组织力量开展查灾核灾工作,精准摸清受灾人口类别、农作物受灾面积、房屋损毁、经济损失等情况,实事求是统计上报灾情。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抢修损毁道路、桥梁、水利、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发动群众及时恢复生产,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龙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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