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水养水、保障水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运行效益,龙里县水务局在水利工程管护、运营工作上不断发力,解决管理技术水平不高、维护资金少、管理人员紧缺等问题。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明确运行管理主体。龙里县水务局按照“谁持有、谁管理”的原则,与资产持有方签订全县21座小(Ⅱ)以上水库移交协议,将大坝主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取放水设施、管道、监测设施、管理房、防汛物资等移交给资产持有方进行运行、管理维护,并督促管理主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省、州、县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管护责任,形成企业化经营管护、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体系。截至目前,全县供水型水库14座,供水量3426万m³,灌溉覆盖面积达4.09万亩,水库在人饮、灌溉中效益显著。
二是强化运行管理监督。龙里县水务局在健全运管组织上不断发力,先后落实水库管理人员24名,形成一库至少一人的运行管理模式;同时采取汛前、汛中防汛安全集中培训,过程中以查代训等方式提升库管人员运行管理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培训2次。通过管理移交工作培训为管理单位答疑解难,引导管理单位按照《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在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等方面提质创优,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改变水利工程粗放的管理模式,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工程效益发挥。
三是创新价格管理模式。以“十二五”以来贵州省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时间为界,将水利工程划分为存量和增量工程,按照“一库一价、同网同价”的原则,结合投入运行的“人、财、械”和运行费用等进行水价测算,推进供水水价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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