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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市场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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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全县三品一特安全,打造高质量市场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州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抓好市场监管检查工作,特制定2023年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日常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全面促进我县三品一特市场主体及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及时有效解决好安全突出问题,严防严控各类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好优良的市场环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我局监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波(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吉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贵锁(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姚凤祥(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质量计量标准化科负责人

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

陈异龙(冠山分局局长)

勇(谷脚分局局长)

罗心利(洗马分局局长)

罗安嵘(双龙分局局长)

杜康熙(湾滩河分局局长)

(醒狮分局局长

王有清(龙山分局负责人

根据监管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质量计量标准化科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业务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工作(责任科室:食品安全监管科,责任人:王吉良、王贵锁、各分局负责人)

一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一是对43家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等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在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特别是有毒有害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注重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提供整改意见,提升产品品质及市场竞争力。二是对87家已取得《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小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小作坊原辅材料索证索票、供销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及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等情况。积极帮扶小作坊提升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及时办理小作坊登记证,条件优越的鼓励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

2.食品流通环节一是持续加强畜禽肉及水产品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如:畜禽肉经营者需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生猪肉还需查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以次充好、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监管。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严防过期、“三无”、虚假宣称特殊功能的食品流入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市场,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农批市场监管。对农批市场入场查验要求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批发市场开办方对入场销售者建立档案,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对入场销售者建档率持续达到100%。

3.餐饮服务环节。一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重点监管督促指导食堂相关管理人员每周在“贵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开展自查,填写自查表。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全年不低于2次。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二是配合县教育部门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2023年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5%。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体系,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强化第三方平台和餐饮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禁止售卖加工野生动物。四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各分局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工作,加强对监管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流动厨师的健康体检和培训力度。五是配合宣传部、工信部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在全县餐饮行业深化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和光盘行动,加强宣传提高餐饮单位及消费者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二是持续开展重点时段、区域、产品专项整治。

开展以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以“元旦”“春节”“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检查为契机,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桶装水、腌腊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儿童食品、散装熟食、网络食品等重点食品(食用农产品),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1.提升抽检监测的针对性。加大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问题发现率。

2.提升抽检监测的广泛性。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县城、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生产、流通、餐饮等不同业态。2023年确保完成不少于280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130批次食品抽检。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要达100%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学校食堂、农批市场等主体食品安全培训。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科学发布风险提示,公布典型违法案例,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五是严厉打击食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事故处置、投诉举报、监督抽等工作中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六是继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一是加大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水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水产品时索要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不得采购、加工非法捕捞野生渔获物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二是依法查处以“野生鱼”“河鱼”等为噱头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重点围绕经营者以“野生鱼”“河鱼”等为噱头营销利用,对商品的来源、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导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速依法予以查处。

三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网络平台销售野生河鱼以及其他野生动物。

继续做好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

1.负责承担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从田间地头到舌尖的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省、州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资料的汇总整理。

2.按照省、州工作安排定期下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意见建议,加强各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发力保障全县人员食品安全。

3.继续开展龙里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工作,督促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期进行全覆盖包保督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规定。通过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检查工作(责任科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责任人:王吉良、姚凤祥、各分局负责人)

一是持续做好药品流通和使用日常监管工作县局负责配合州局对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开展检查继续加强疫情防控药品质量监管,加大零售药店销售的管控力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人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药品流通环节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流通使用监管,依法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及时消除区域内风险隐患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特殊药品监管,抓好新冠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和预防接种单位监管,按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检查。

二是加大化妆品备案情况的核查和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加大化妆品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大假冒伪劣化妆品和化妆品领域虚假宣传整治力度,加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推动化妆品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加强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检查,特别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体检测试剂、医用口罩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县局负责督促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生产活动要求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管理,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全过程、销售情况等环节进行记录,严格实施批号管理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针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环节,开展两品一械专项整治工作,以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和无证生产经营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行为,继续开展中药饮片质量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责任人:邹钢、刘斌、各分局负责人)

一是检查目的: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检查主体:龙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是检查范围和对象:全县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四是检查重点

1.重点场所:各类气瓶充装单位、涉氨制冷企业,医院、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2.重点设备:锅炉、高风险压力容器(主要包括: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液化气体等高危介质的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瓶等承压设备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蒸压釜等快开门压力容器、氨制冷用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在用特种设备。

3.重点时间段或节假日:以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为时间主线,重点对旅游景区、商场、住宅小区等场所开展检查。

五是检查内容

1.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情况,以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行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2.检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履行职责情况,尤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岗前岗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情况。

3.检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在定期检验周期内,是否按规定悬挂或张贴《检验合格标志》《使用标志》。

4.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是否在定期校验周期内,铅封(封签)是否完好。

5.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已制订日常检查制度,月检、周检、日检工作是否落实且有详细记录。

6.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

7.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

8.检查人员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是否制订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具体措施。

六是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贵州省电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七是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四)质量计量标准化检查工作(责任科室:质量计量标准化科、责任人:邹钢陆叶、各分局负责人)

1.严防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是继续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县级监抽;二是积极配合省州产品质量监抽,并按时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三是将按照相关法律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商品)的企业或经营者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倒逼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防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产品质量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大计量监管力度。做好民用三表、出租车计价器、医疗计量器具等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强化我县资质认定实验室证后监管,规范实验室检验检测行为。加强县内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监督管理。

3.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做好日常产(商)品监督检查工作,对涉及产(商)品的市场主体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产品质量市场秩序。(每月不定期进行日常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职责。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辖区内三品一特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州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做好有关培训、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的资料、数据上报工作。

(二)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局报告,继续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按时报送各项专项工作的总结及报表,日常监管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完成情况要有检查、责改、处罚家次及罚没款的具体数据、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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