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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龙里县醒狮镇谷龙社区和美村寨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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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狮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核龙里县醒狮镇谷龙社区和美村寨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对该方案批复如下:

项目批复资金建设内容及地点

(一)项目资金:项目资金160万元,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

(二)建设地点:龙里县醒狮镇谷龙社区。

(三)建设内容1.修建产业路长2.61公里,宽3米;2.改(扩)建灌溉沟渠长约920米,0.4m×0.4m。(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设计施工图为准)。

(四)项目受益: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群众农业生产运输成本,沟渠的建成有效解决土地灌溉问题。进一步夯实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出行,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向良性化方向发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项目涉及农户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自我发展意识。

项目建设期限及实施方式

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即20257月至202512月。项目实施要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施工采购,按照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执行。

项目验收及报账时间

20259月底前项目主体完工,12月底前完成项目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审计及竣工决算。

项目审查批复的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建设内容及实施地点,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项目完成后,产生的结余资金,需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缴县财政,统一安排使用。

(二)实施单位要做好项目资金的风险防控,确保资金的安全。

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要求

(一)项目管理:项目启动后,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区通过宣传栏(墙)公示相关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要求、验收内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投诉方式等。公告、公示内容要有图片资料存档,并将项目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同时,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资金管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规定,实行“三专”管理和相应报账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资产管理: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项目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经营性确权并移交至项目所在村委会进行后期经营管理。

此复。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2).xls

龙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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