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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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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以及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主办的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现场交流会精神,把旅游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旅游促“三交”)的重要途径,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突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民族在旅游活动中了解中华民族历史、领悟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推动各民族在旅游活动中实现从地域游历的自在到互嵌融合的自觉,从观赏游玩的自在到文化认同的自觉,从消费体验的自在到互鉴共享的自觉,从交往互动的自在到情感认同的自觉,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旅游这一场景中润物无声地实现从自在到自觉的升华,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动力。在旅游活动中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让旅游活动成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的重要载体,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按照“培育一批新主体,发展一批新业态,推出一批新线路,建设一批新基地,培训一批讲解员,完善一批讲解词,形成一批新品牌,打造一批新示范”工作任务,重点开展“七项行动”。

(一)实施骨干培训行动。从2024年起,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纳入对各类博物馆、纪念馆(会址)、A 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每年至少举办一期讲解员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讲解员结合当地历史、文化、文物等讲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故事的能力。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各市(州)博物馆、各类纪念馆(会址)、5A 级旅游景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至少培养1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内涵融入解说的讲解员。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金牌讲解员评选内容。在导游资格考试中增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各市(州)文旅、民宗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二)实施讲解词导游词规范行动。围绕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对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各市(州)博物馆、各类纪念馆(会址)、A 级旅游景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解说词中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要求的话语分级进行规范完善,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贵州故事。(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各市(州)文旅、民宗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

(三)实施展陈提升行动。在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支持和指导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建设。对已建成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会址)、主题馆、展陈馆等展陈中过度强调差异性、不符合增进共同性方向的图片、文字等进行改进提升。举办自治州州庆、自治县县庆以及各类传统节庆等活动,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全过程,让其成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过程,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成为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成为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过程。(责任单位: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民宗、文旅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之前)

(四)实施研学资源挖掘行动。充分挖掘贵州丰富的红色文化、屯堡文化、民族文化、阳明文化、三线文化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宜人的环境气候等资源,推出一批红色文化游、生态研学游、人文自然游等旅游精品线路,不断提高全省旅游的吸引力、影响力、感悟力。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成立“研学联盟”,打造研学精品线路,拓展研学项目,深化研学内涵,提高研学组织水平。(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各市(州)文旅、民宗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五)实施标准赋能行动。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按照增进共同性方向和“融”的鲜明导向,按照融入规划设计,融入景观景点,融入展示展陈,融入活动场所,融入观摩路线,融入各类活动,融入宣传宣讲,融入教育培训,融入讲解解说的“九融”标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内涵融入各类文博场所、景区景点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各市(州)发改、文旅、民宗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六)实施示范试点行动。将省博物馆、省民族博物馆、各市(州)博物馆、坝陵河贵州桥梁科技馆,全省9个5A 级景区(安顺市黄果树大瀑布景区、贵州省铜仁市梵净山旅游景区、安顺市龙宫景区、黔东南州镇远古镇旅游景区、毕节市百里杜鹃景区和织金洞景区、遵义市赤水丹霞旅游景区、黔南州荔波樟江景区、贵阳市花溪青岩古镇景区),2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镇远县),8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黔东南州黄平县旧州镇、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遵义市赤水市大同镇、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寨英镇)打造成为旅游促“三交”计划示范试点。提升荔波小七孔景区全国旅游促“三交”试点建设质效。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示范试点。发挥“村BA”“村超”“民族大联欢”等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品牌效应。(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宗委,各市(州)文旅、民宗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之前)

(七)实施廊带建设行动。充分挖掘历史以来各民族“一起走过”的历史经历、“一起生活”的现实经验和“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动实践,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心灵共鸣,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支持安顺市挖掘红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屯堡文化、三线文化、改革实践经验中蕴含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建设沪昆高速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廊带;支持遵义市挖掘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盐运文化、乡村振兴示范点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打造赤水河流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廊带;支持遵义市、铜仁市挖掘乌江作为生态屏障、贵州黄金水道、古代军事要道、经济通道中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实,打造乌江流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廊带;支持黔东南州挖掘清水江流域民族民间文化交流互鉴、经济贸易往来、各民族迁徙和交往交流交融史实,建设清水江流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廊带;支持毕节市依托织金—百里杜鹃两地沿线丰富的旅游资源,建设“织金—百里杜鹃”旅游促“三交”示范廊带;支持铜仁市挖掘梵净山生态文化、黔地名岳蕴含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内涵,打造环梵净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廊带。各地应结合当地资源禀赋,积极主动打造各类示范廊带。(责任单位: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民宗、文旅、发改部门;完成时限:长期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旅游促“三交”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整合资源力量加快推进。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旅游促“三交”计划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旅游促“三交”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模范省建设专项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纳人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标体系,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旅游促“三交”计划落实。

(三)建立协调调度机制。省民宗委抓好统筹协调,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各市(州)民宗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统战、发改、住建、文旅、体育、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支持,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推荐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工作宣传,提升示范效应。

(四)加强经费保障。省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工作情况,落实支持政策,合理安排资金资源。省民宗委将安排经费,支持条件成熟的市(州)建设旅游促“三交”示范景区。各市(州)要加大旅游促“三交”计划工作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进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有力有效实施。

黔民宗发〔2023〕3号    省民宗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开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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