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5年4月24日21时47分,当事人吴*驾驶贵ADA****网约车,通过滴滴车主司机端APP接单,在龙里县城上城A2栋路边装载1名乘客,运输至龙里县龙城国际广场,通过平台收取车费5.8元。4月24日21时55分,车辆行驶至龙里县北门街教师新村路口被龙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处。经查:此次运输起讫点均在:黔南州龙里县范围。该网约车注册地属:贵阳市,注册平台:贵州滴滴畅行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吴*驾驶贵ADA****网约车异地载客的行为已构成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异地载客。以上事实有驾驶员询问笔录、驾驶员手机滴滴车主APP接单记录图片、乘客询问笔录、乘客下单图片及视听资料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七条:“出租汽车不得异地载客,但可以根据乘客要求送其到达许可的经营区域以外。”的规定,依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租汽车客运驾驶人异地载客”的规定,并参照《贵州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46项,违法程度:较轻。现对当事人曾龙作出:1.责令你(你单位)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文书编号:龙交执责改〔2025〕13号)内容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1000.00)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贵阳银行龙里支行 缴纳罚款,缴款码账号 5227302XXXXXXXX58360,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无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 龙里县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 都匀市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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