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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货运业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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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货物运输安全,现对我县辖区内普通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超过180天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的货运业户进行清理。

经核查,截至2025年5月7日共有2家年审超期180天以上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6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的货运业户,3辆年审超期180天以上的货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及规定,对已超过企业经营期限、超过六个月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龙里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54-5630209。

特此公告。

附件1-3:普货运输企业许可证超期180天以上企业(龙里).xlsx


龙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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