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州整改任务第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至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龙里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854-5621368;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西关坡西环路5号。
附件: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州整改任务(州级序号3)完成情况表.xlsx
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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