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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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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63号)《中共龙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龙乡振领复〔2024〕5号),现下达2024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184.00万元详见附件1)到湾滩河镇人民政府、龙山镇人民政府、醒狮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管委会,并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全国监督举报热线      12317    

2.龙里县农业农村局      0854—5631952    

3.龙里县财政局办公室    0854—5630542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60号).pdf

龙里县财政局

 2024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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