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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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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0号)、《关于2024年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梨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龙发改〔2023〕62号)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800.00万元下达到冠山街道办事处,并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全国监督举报热线      12317

2.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    0854—5632360

3.龙里县财政局办公室    0854—5630542

附件:

1.龙里县财政局 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4〕21号).pdf

2.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0号).pdf

3.龙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梨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龙发改〔2023〕62号).pdf

龙里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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