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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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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里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龙里县审计局局长  吴贤松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龙里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总体情况

根据县委及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收入135,341万元,支出总计360,1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3,589万元,支出349,7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70万元,支出总计3,444万元;

县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438万元,支出15,580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2个方面7个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一是应收未收部分土地出让金。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12.57万元。三是县教育经费13,131.98万元未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是违规收缴结转结余资金1,915.49万元。

(二)延伸调查方面。一是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二是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三是结转四年以上的项目资金18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县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上半年,对县级1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3个方面9个问题。

(一)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方面。一是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二是超预算支出慰问费1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四是未按规定采购固定资产,涉及3.26万元。

(二)部门主导分配的中央、省和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方面。一是对部分企业申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补助审核把关不严。二是未按规定开展6个项目审核验收。

(三)部门决算草案及其他方面。一是未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二是工会账户取现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1.77万元。三是应收未收工会会员会费0.99万元。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对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揭示4个方面19个问题。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省、州、县决策部署方面。一是未及时收取项目租金和承包费21.72万元。二是对村疏于管理,菊花烘干设备被盗。

2.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方面。一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策。二是为临聘人员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1.82万元。三是违规出借村级资金。

3. 财政财务收支和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提取大额备用金无审批。二是干部职工因公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三是经费支出未按预算执行。四是公务接待费用核算不实。五是项目结余资金17.83万元未上缴财政。六是未按规定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账户。七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八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到位。九是未按规定建立村固定资产和村集体资产台账。十是1个社区未将卫生费存入村级资金账套核算,涉及金额9.26万元。十一是1个村将公益性墓地将收入款4.83万元存入个人账户。

4. 其他需要关注方面。一是未有效利用闲置校园校舍6所。二是14个村(社区)公益性墓地收费定价未报发改部门核定。三是公益性墓地无人管理维护。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对1个乡镇领导干部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揭示5个方面6个问题。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方面。8个项目应编制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6个项目应编制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未对已批准设施农用地后续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造成林地资源的浪费。

(四)履行自然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修建院坝和房屋。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一是项目结余资金17.83万元未上缴财政。二是村级污水处理设备未正常运行。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下半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2个,揭示2方面11个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一是1个项目虚报结算工程量,涉及金额19.73万元。二是存在用地和林地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即交付使用、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等问题。三是1个项目在主体已完工验收的情况下,项目新增工程施工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由原施工单位承接。四是1个项目未经批准扩大建设规模导致超概算。五是1个项目建成后效益发挥不佳。六是1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二)资金使用方面。一是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1个项目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78.57万元。三是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57.72万元。四是账务处理不合理,账面少计租金收入0.39万元。五是违规出借项目资金。

七、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县设置49个内审机构、配备工作人员156人、建立内审制度49项,自主完成审计项目68个,发现问题308个,各责任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229.21万元。2024年5月县审计局抽取1个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进行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查出问题17个。

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报告中涉及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公共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共计52个,目前完成整改问题25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金额共计2,834.72万元,促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5项,审计移送事项2项,处理追责问责13人。

九、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使预算编制与执行形成闭环。

(二)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压实项目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增强项目资金日常跟踪检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促进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守牢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财经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的投入使用达到预期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和经济监督职能定位,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里实践新篇章保驾护航!

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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