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八
  • 背景七
  • 背景六
  • 背景五
  • 背景四
  • 背景三
  • 背景二
  • 背景一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170148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文  号:
  • 龙府办函〔2026〕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2026年一季度经济 “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2026年一季度经济 “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2026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



龙里县2026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牢抓实一季度经济工作,扎实推动2026年全县经济起步有力、开局良好,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系统谋划节后复工复产

1.通过科学统筹、提前谋划、有力调度,减少春节假期对有效生产经营的影响。1月31日前,全面动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网格包保单位、企业特派员对全县6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3户限上批零住餐企业、26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8户资质建筑企业和35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全覆盖走访,摸清企业计划停工、复产、管理层人员、生产线人员等具体情况,与企业建立畅通沟通机制,建立复工复产复市跟踪服务清单。节后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设备维护、人员组织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开工复产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到节前达产水平。确保2月24日(正月初八)前复产率达50%,2月26日(正月初十)复产率达80%,3月1日(正月十三)复产率达100%。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投资承建工程项目要带头落实复工复产要求。(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扎实抓好农业春季生产

2.抓好冬种作物采收。抓好豌豆尖、红油菜薹、白菜苔、茼蒿菜、西蓝花等6万亩秋冬蔬菜采收,完成蔬菜采收量11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抓好春耕春播生产。加强冬季在田作物田间管理。加快春季农业生产,一季度完成蔬菜种植5.8万亩、小麦种植1.79万亩、马铃薯种植2.84万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4.抓好“四肉”产量提升。利用“春节”前后屠宰高峰期,指导贵州丰盛、南阳煌明、碧华养殖场等规模养殖场及时补栏增养。引导牧源山、黔岭云丛等养殖场提升出栏量,力争“四肉”产量突破0.8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抓好林业经济壮大。科学调配林木采伐指标,完成造林面积200公顷、森林抚育面积600公顷。(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6.抓好春耕物资保障。协调县内农资经销商和企业,全面做好春耕备耕物资储备。围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亲本来源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强化赶场天未审先推、套牌种子和流动售种监管。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各50批次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管20家次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推动工业经济稳产提速

7.鼓励企业入规入统。建立规下、临规、投产企业梯次培育清单,强化精准服务,指导上海电气主机厂、中钛线缆等14户重点培育企业尽快达规入库,贡献产值增量。(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8.指导企业稳产增产。推动新正达、三山研磨、昌哥食品等存量企业稳产扩产,重点服务珂立复合材料、桔瑞森等龙头企业满产达产,提供更多产值贡献。建立产值下滑企业帮扶机制,实行问题派单制,全力帮助企业稳产增产。(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9.助力企业扩展市场。充分利用“两节”期间消费旺季,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展示、推广和销售活动,协助高金食品、雪花啤酒、卡布婴童等企业拓展消费市场,提升营业收入水平,做足产值贡献。(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四)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10.全力谋划和争取资金。健全重大项目常态化谋划和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机制。聚焦国债、中央预算内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投向,常态化谋划储备项目500个、总投资600亿元以上。加强向上对接,全力以赴争取资金政策支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4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1.全力开展产业招商。开展“工业、商贸物流及其他服务业、农业、文旅及康养业”4个组团招商引资大比拼,推动富筑炉具、城市森林花园等21个重点在谈项目签约落地。(牵头单位:县投促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2.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针对龙庆风电场、谷龙风电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59个接转项目,在确保安全底线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力争释放更多存量投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3.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入库。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等制度,推动合安风电场、新坪风电场、S103洗马至十字路公路等项目完成手续办理,尽快实现开工。紧盯赣筑钢结构、浩宏管道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尽快达到入库条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五)持续扩大和提振消费

14.鼓励企业延长营业时间。2月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在库的82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开展走访服务,鼓励更多企业充分利用“两节”消费旺季延长营业时间,承接更多企业消费活动,着力提升营业收入。做好燃气、用电、食品供应、食品安全等保障,确保春节期间不影响企业营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5.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落实国家、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执行扩大消费政策。聚焦汽车、家电、商超、餐饮、成品油等重点领域,组织库内企业参与省州消费券、“三酒联动”等促销活动。抢抓年末消费旺季,围绕“龙腾里巷·年味万千”主题举办2026年新春年货节等系列促消费活动5场(次)以上,全方位激活市场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6.聚焦市场主体培育。培育1家高金食品上游生猪企业月度入库。加快中购超市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入库。抢抓最后一批年度入库机遇,力争培育康农供应链等5户有增量企业年度入库。(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7.强化企业跟踪服务。持续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减少成品油市场跑冒滴漏,全力收窄加油站降幅。支持兴岳、盛煜等库内建材企业承接县内工程采购;推动肥多多公司拓展化肥、农药等农资采购业务;整合政府采购、公务接待、企业团建等需求,同等条件下按程序支持县内限上或拟培育商贸企业承接。(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霄龙实业集团、龙溪实业集团、贵州兴园公司、贵州盛龙公司,各镇〔街道〕)

(六)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8.积极指导企业入规入统。加大摸排力度,推动尚臻建筑、伟晟建筑等资质建筑企业入库。(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19.加快新开工项目形成产值。加快文盛·观樾、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双龙悦城等项目建设进度,稳定建筑业企业增量。(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0.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组织和帝公园里、铂悦府、悦玺公馆、中铁文旅等15个房开项目开展春节房地产交易活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1.推动房地产存量去化。有序开展天泷花园安置选房备案,加快推进老场坝二期划转入库,协助双龙悦城释放优质抵押房源进行销售。(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七)加大服务业扶持力度

22.做好企业入库培育。积极动员黔丰云成立新的主体,力争年初实现月度入库,培育时捷物流、首创智诚、宿后科技年度入库。(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3.强化重点企业服务。定期深入本行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拟入库企业走访了解运行情况,适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收集问题逐一销号。推动占比较大的腾龙集团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八)全力统筹工资报酬发放和金融业收入

24.统筹资金做好工资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津贴补贴有关规定,按月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绩效及各项津贴补贴。确保统计范围内人员工资、各项津贴补贴足额发放到位,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准确。(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25.持续增加银行各项收入。召开一次政银企座谈会,推动企业融资、援助贷加快投放。利用岁末年初务工人员返乡、企业复工等情况,积极争取企业和个人存、贷款业务,持续增加银行营收。(牵头单位: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龙里金融监管支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6.推动保费收入降幅收窄。针对车险、责任险等险种,每月新增保单100份以上。指导人身险公司积极推动寿险、健康险、意外险新单和续保业务,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企业走访。(牵头单位: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龙里金融监管支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九)全力推进旅游稳定增长

27.持续举办赛事活动。举办2026年元旦新年登高健身大会、龙里县2026年春节文体旅系列活动乡村篮球赛、广场舞比赛等系列文体旅赛事活动30场次以上,力争一季度接待游客175万人次,同比增长10%以上;旅游总花费16.6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8.支持旅居产业发展。出台支持旅居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发展旅居产业。推进龙里水乡民宿酒店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新增旅居房30套(间)、床位200张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十)全力做好民生保障

29.持续促进充分就业针对有外出务工意愿龙里籍农村劳动力,通过开通高铁专列及发放自驾补贴实现免费输送省外务工300人次。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开展“春风送岗”招聘会15场,达成就业意向500人,县内企业用工率达98%以上、农村劳动力省外务工规模稳定在1万人次以上。依托县公共实训基地与定点培训机构资源,完成200人次以上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30.深化欠薪综合治理。通过协议调解、行政处置、司法联动等手段集中化解存量欠薪,确保一季度在建项目“六项制度”综合达标率90%以上。做好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欠薪维稳,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及重大负面舆情。(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1.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强化困难问题排查,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足额发放兜底保障资金,一季度发放保障资金11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2.保障物价平稳运行。加强“两节”期间民生商品供需监测,重点强化粮油肉蛋菜等品类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十一)全力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33.做好用水保障。霄龙实业集团在春节前完成对水厂设施、主干管网、加压泵站等关键设备全面检修与隐患排查,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企业、项目,了解用水计划。加强应急抢修力量建设,确保快速响应各类用水诉求和突发情况。(牵头单位:霄龙实业集团;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34.做好用电保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龙里供电局密切跟踪电力供需形势,积极争取上级电源支持。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型企业和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故障发生时能够快速复电。(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龙里供电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35.做好用气保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龙里燃气公司节前对门站、调压站、高中压管网、阀井等设施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与维护保养。加强气源供需监测预警,确保全县工商业用户气源稳定供应。同时加大用气安全宣传,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等重点群体用气安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霄龙实业集团;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36.做好用讯保障。县发展改革局要提前组织三家通讯公司制定并落实“两节”期间通信保障专项预案,确保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施工区域等重点场所通讯畅通无阻。(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37.做好用地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强化项目落地支撑,统筹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简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报批等审批流程,优先向一季度计划开工的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倾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十二)全力稳定安全生产风险

38.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节前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安全、城镇燃气、用火用电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降低零星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节后要加强指导,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牵头单位:县安委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聚焦目标强化协作配合,推动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行业、分领域亲自安排部署,加大指导力度,深入项目现场和企业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龙里县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激励措施清单



附  件

龙里县2026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激励措施清单

一、农业方面

(一)种植业

1.奖励对象特色蔬菜订单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

2.标准及条件:对集中连片订单规模种植特色蔬菜50亩至200亩(大棚50亩至100亩),盘活大棚种植特色蔬菜20亩至500亩,按200元/亩补助(大棚按300元/亩)。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4万元(大棚不超过6万元)。

3.兑现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由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所在镇(街道)实地核查公示后发放。以申报时序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进行补贴,先报先补。

(二)畜禽业

1.奖励对象

肉鸭、肉鹅:适度规模肉鸭养殖场户。

肉牛: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肉牛养殖主体。

生猪:县内新投产适度规模养殖场、省级以上生猪养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发展的生猪养殖企业。

2.标准及条件

肉鸭、肉鹅:1月1日—6月30日,县内新投产(或空栏6个月以上)单批存栏1万羽以上的肉鸭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圈舍建设、设施升级改造等生产启动资金补助,3万元/场(户)。申请补助的养殖场(户)应有合规的用地手续、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或环保备案手续、规定时间段内的《动物检疫证明》。

肉牛:1月1日—3月31日,饲养量5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主体从州外引进肉牛(以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落地报备确认时间为准,包括西门塔尔、安格斯、利木赞等肉用品种及其杂交后代,不含水牛、奶牛),并在县内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200元/头给予补助,同一主体享受补助不超过5万元。

生猪:1月1日—4月30日,调入仔猪用于育肥,饲养量3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户,饲养60天以上,对仔猪补助30元/头,共补助1万头。单个饲养场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新建养殖场(单体存栏2250头)直接按每场5万元补助。申报时需提供仔猪调入动物检疫证明、养殖档案等。

3.兑现方式

肉鸭、肉鹅: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原则,逐级申报,由养殖场(户)向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审核后发放,各级对申报情况应进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次月初收集并审核上一月镇(街道)提交申报资料,以养殖场(户)申报资料审核合格时序为序进行补贴,先报、先审、先补,资金补完即止。

肉牛: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原则,逐级申报,养殖场(户)向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审核后发放。每月进行一次申报和补贴兑现,以养殖场(户)申报时序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进行补贴,先报先补,补完为止。

生猪: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原则,逐级申报,养殖企业及场(户)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审核后发放。以申报时序和补贴资金为序为限进行补贴,先报先补。

二、工业方面

(一)奖励对象。规上工业企业。

(二)标准及条件

1.规上企业稳产增产奖励

对2026年一季度累计产值1000万元(含)及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同比增速情况予以梯度奖励。2026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0%(含)-20%(不含),拟给予每户奖励3万元;同比增长20%(含)及以上,拟给予每户奖励5万元,具体奖励金额根据专项资金情况予以确定,同一企业在本方案奖励周期内只能享受1次奖励,可与省、州奖励重复申报支持。

2.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

对一季度新入规工业企业(即统计名录库内入库期别为2025年度、2026年2月、2026年3月,含转行业新入规工业企业),2026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实现正增长,拟给予每户3万元奖补,其中产值同比增加量2000万元以上拟再给予每户3万元奖补,具体奖励金额根据专项资金情况予以确定,可与省、州奖励重复申报支持。

(三)兑现方式。根据2026年一季度工业“一套表”数据报送实际情况实行事后奖励,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认定奖补名单,组织符合条件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提交相应申报资料,并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到企业。

三、投资方面

(一)项目入库指导奖励

1.奖励对象。项目入库指导单位。

2.标准及条件。

2026年一季度完成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增长10%(含)以上的前5位(以增速排名)入库指导单位,给予20万元项目谋划前期工作经费奖励。

3.兑现方式。根据2026年一季度项目投资联网直报报送情况开展事后奖励,县发展改革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发放。

(二)项目投资奖励

1.奖励对象。项目业主单位。

2.标准及条件。

对一季度完成投资3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上单个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

3.兑现方式。项目业主单位将申报资料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县发展改革局统一申报,由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到项目业主单位。

(三)返岗交通补贴

1.奖励对象。社会投资类项目县外返岗人员。

2.标准及条件。

按时复工且一季度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类项目,按省内县外、省外分别每人发放返岗交通补贴300元、500元(以户籍和用工协议为准),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3.兑现方式。按照自愿申报、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项目业主单位向行业部门申请,送县发展改革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发放。

四、商贸服务业方面

(一)奖励对象。限上商贸业营业单位。

(二)标准及条件

1.商贸业稳增长奖励

2026年一季度,累计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上限上批发业营业单位,同比增长5%(含)、10%(含)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销售额100万元(含)以上限上零售业营业单位,同比增长5%(含)、10%(含)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营业额50万元(含)以上限上住宿业、餐饮业营业单位,同比增长5%(含)、10%(含)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申报州级奖励的不可重复申报县级奖励。此奖励只限于社会经营项目。

2.商贸业营业单位入库奖励

对2025年四季度、2026年一季度实现上规入统企业按照行业类别和贡献给予一次性奖补。批发业经营单位月度和年度入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经营单位月度和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申报州级奖励的可重复申报县级奖励。

3.发放政府消费券

发放零售、餐饮、文旅、住宿四类消费券100万元,消费者2026年1月1日—3月31日在库经营单位消费满500元、1000元的,可分别抵扣100元、200元。

(三)兑现方式

本次消费券活动将通过云闪付平台统一开展,并组织本地重点企业库内的相关商家共同参与。活动期间,消费券将按周投放,每周发放一批,有效期截至当周结束,逾期未使用的券额将自动收回并回流至总券池循环使用,直至活动结束或活动资金用完为止。

五、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方面

(一)建筑业方面

1.对龙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予以奖励。

(1)奖励对象。龙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正常施工项目建设单位。

(2)奖励标准。以建设单位开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产值阶梯奖励。

生产规模0.3亿元—0.4亿元以下(不含0.4亿元)且同比增长达到2%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生产规模0.4亿元—0.5亿元以下(不含0.5亿元)且同比增长达到2%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申报州级奖励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奖励。

(3)申请条件。在龙里县行政区域内开发的工程施工项目,其施工企业一季度产生有效生产规模达标准以上。

(4)申请资料。提供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2025年一季度和2026年一季度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且明确填报贵州省内产值、工程施工合同、企业在黔生产规模相关凭证等作为佐证资料。

(5)兑现方式。由企业指导提供申请资料报县住建局核验,核实满足条件后直接拨付。

2.对龙里县行政区域内新增入库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予以奖励。

(1)奖励对象。2026年一季度新增入库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

(2)奖励标准。每入库1户,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申报州级奖励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奖励。

(3)申请条件。一季度入库且每户企业一季度产生有效生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

(4)申请资料。提供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2026年一季度的《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工程施工合同、企业在黔生产规模相关凭证等作为佐证资料。

(5)兑现方式。由企业指导提供申请资料报县住建局核验,核实满足条件后直接拨付。

(二)房地产方面

1.奖励企业

(1)奖励对象。2026年开发项目仍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需入企业库作为数据上报主体)。

(2)奖励标准及条件。对在2026年一季度有开发经营活动且企业项目双入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奖励(存在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取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①新入库项目类: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新增完成企业、项目双入库,且在2026年一季度完成销售0.1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每户企业10万元标准进行奖励。申报州级奖励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奖励。

②支撑较大类:2026年一季度完成商品房销售0.2万平方米以上且增速正增长;0.5万平方米以上且增速正增长;1万平方米以上且增速正增长;1.5万平方米以上且增速正增长分别按2万元、3万元、5万元、6万元奖励。申报州级奖励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奖励。

③开展促销类:对一季度制定促销方案,参加房地产集中促消费活动的企业,按每户2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

(3)兑现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申请资料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无误后,报县财政局直接拨付。

六、重点服务业方面

(一)奖励对象。支撑GDP的9个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且年营收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道路运输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标准及条件。对2025年四季度、2026年一季度实现上规入统企业按照行业类别和贡献给予一次性奖补。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和年度入库,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和年度入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申报州级奖励的可重复申报县级奖励,不可重复申报《龙里县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奖励政策。

(三)兑现方式。由企业自主开展申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发展改革局复审后,报县财政局申请拨付给企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