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龙里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五、目录内涉及的事项制定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在事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30日内将制作好的卷宗送县司法局存档备案。
附件:龙里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龙里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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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作出决策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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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里县专利转化相关制度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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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里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行实施细则(试行)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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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里县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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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里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 |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5.08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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