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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897339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7-14
  • 文  号:
  • 龙府办函〔2022〕13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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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龙里县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780号)以及《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22〕41号)精神,结合龙里实际,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用好用足财政税费政策

1. 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起,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 积极落实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 积极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加速折旧政策。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 积极落实好制造业缓税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规定的全部税费。(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5. 持续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减免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提高优惠政策落地实施的便利性和及时性。加强风险扫描识别,及时发现应享未享税收优惠疑点数据,及时核实处理。(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 延续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继续按50%税额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政策适用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房产、土地,在2022年度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7. 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 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9. 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进一步加大金融信贷支持

10. 落实人民银行信贷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上申请信贷激励政策,加大信贷投资,继续向实体经济让利。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争取人民银行普惠小额贷款余额增量1%的激励资金和用好再贷款滚动额度。(牵头单位:人行龙里支行;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龙里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1. 强化政金企对接沟通机制,加大信贷融资支持。持续深化名单推送型政金企对接机制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收集并向金融机构推送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名单,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力度,按照“中小企业信贷通”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信贷支持,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常态化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积极支持我县制造业融资需求。(牵头单位: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人行龙里支行、龙里金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 引导县内企业积极申报民贸民品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让所有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能充分享受国家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推工业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人行龙里支行)

三、稳投资稳融资稳外资

13. 继续强化财政资金争取及奖补力度。积极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专项资金、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专项资金、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等,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工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培育、产业链稳链强链和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积极组织县内重点企业(项目)申报专项基金(资金)。积极争取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支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发展前景好的示范项目;支持一批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支撑项目,支持一批以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为主攻方向的产业项目。积极组织县内重点企业(项目)申报专项基金(资金),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项目)技术创新、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培育。(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贵州兴园发展有限公司)

15. 精准开展投资项目谋划、包装和融资申报工作。认真谋划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新型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自然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申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资金(REITs);并充分利用县级国有企业,加大与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工作。(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腾龙实业集团、跃龙〔贵龙〕实业集团、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在国家实行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政策后应退未退的税额,允许转入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将外贸企业取得的出口信保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退税。加快退税进度,强化部门数据共享,精简退税所需资料,做到申报、审核、反馈全程网上办,2022年将政策退税办理时间由平均7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中办理退税。(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强化用地、用能、用工保障

17. 全力保障工业项目用地。向省、州争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工业项目用地。纳入县级以上重点项目清单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计划指标。鼓励推进“标准地”出让,探索工业用地混合使用。全面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大力盘活开发区闲置厂房、闲置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鼓励企业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或合并转让方式盘活闲置厂房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励各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出让土地需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投促局、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管委会、腾龙实业集团、跃龙〔贵龙〕实业集团、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龙里县贵龙服务中心、龙里县龙溪先导区服务中心)

18. 全力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多措并举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9. 全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完善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可能带来的用工风险,加大企业用工需求对接,落实好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社保补贴和社保降费率等各项惠企政策。落实“龙里物流”“龙里叉车”“龙里家政”等平台运用推广;引导企业开展“技能龙里”行动;加快打造“龙里工匠”“龙里技工”“龙里绣娘”等特色培训品牌。加大校企对接力度,根据龙里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开展用工培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五、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各项政策落地

20. 聚焦聚力产业集群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选准首位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龙头产业增长引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积极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生态特色食品、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改造升级。大力实施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数字工厂、数字车间、5G场景应用,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1.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用好融资担保相关政策,引导银行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涉企审批政务服务“中梗阻”;打通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优质项目催生新的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投促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龙里支行、各商业银行)

22. 积极推动企业上市。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境外上市。对注册地在我县的企业,上市挂牌后切实发挥了产业集群引领、科技创新引领等作用的,在企业上市过程中,因改制办理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划转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牵头单位: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县税务局)

23.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关键作用,强化招商引资扩大增量,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统筹要素配置、项目服务,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4. 深化创新驱动发展。聚焦千亿级重点工业园区打造目标,加快经开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步伐,通过创新管理制度、人事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着力破解经开区与平台公司运行壁垒和招商引资等工作中的掣肘和限制,纵深推进“区企一体化”改革,实现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实体化运营、高效化发展。支持工业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技术标准。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产业和项目、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的企业,给予相应资金20万元、5万元的补助。切实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制度作用,引导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对省级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给予20-50万元资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外观设计金奖的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创新型企业运用专利商标进行质押融资,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贴息资助,给予银行贷款金额0.2%的风险资助。(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5. 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梳理龙里县有关工业发展扶持政策、奖补措施等政策清单,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政策兑现。(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局、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管委会、龙里县贵龙服务中心、龙里县龙溪先导区服务中心、腾龙实业集团、跃龙〔贵龙〕实业集团、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县税务局)

26.推动绿色低碳环保。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动产业链和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围绕县域工业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贵州兴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六、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龙里建设千亿级重点工业园区工作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领导,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日常工作,做好贵龙城市经济带、龙溪先导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监测、纾困解难政策兑现的落地落细落实。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走出去主动服务企业,开展点对点政策宣传、精准辅导,确保各类主体应知尽知,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全力以赴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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