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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897212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3-18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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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滩河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

《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14



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龙里县2018年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除湾滩河镇摆省片区6个村未实行火化外,其余镇(街道)实现火化区域全覆盖,湾滩河镇摆省片区将于2019年5月1日正式施行火化,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封建丧葬习俗为目标,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有序推行火化,破除丧葬陋习,大力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新风尚,促进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时间节点。2019 年 5 月 1 日零时起,湾滩河镇摆省片区金星村、摆省村、摆主村、渔洞村、果里村、新龙社区推行火化。

(二)设施保障。为满足集中安葬需求,2018年已完成湾滩河镇摆省片区8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含摆省果里村的洞葬),但需按程序完成农村公益性墓地报批及价格报备相关手续

(三)营造氛围。湾滩河镇继续加大对摆省片区6个村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序推进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成立推进龙里县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湾滩河镇党委书记)

朱玉香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员:何开宏  (县信访局局长)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

  (县公安局党组书记)

夏曙光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贺太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罗天相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湾滩河镇政府镇长摆省社区办事处党委书记)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按要求落实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确保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湾滩河镇,熊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2019年度湾滩河镇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动员会,将该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湾滩河镇:

1.负责组织开好5个会(完成时限:2019年3月30前)。

一是召开好以镇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宣传动员会;二是召开好以村为单位的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会;三是召开好以村民组为单位的村民大会;四是召开好村信息联络员(各村至少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民间道士为主培训会;五是召开一次风险评估会,梳理摆省片区推行火化涉及风险问题,提前作好应对措施。

2.负责抓好抓实摆省片区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完成时限:2019年4月30日前)。

深入村寨龙里县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扩大火化的区域及时间、火化后的骨灰安葬等群众比较关心的政策逐家逐户重点宣传,宣传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解释说明和走访、回访工作每户还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有效避免群众因信息获取错误而造成对殡葬改革政策的质疑和抵触。

3.负责把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殡葬改革方面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凡涉及殡葬改革的公告、通知及警示专题片等内容,电视台一律免费播放。

县民政局:负责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汇报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及时指导殡葬改革业务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各项法规、规章和政策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调度和管理,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州、县殡葬管理条例和办法等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根据殡葬改革工作需要,及时核拨殡葬管理机构的正常工作经费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必需经费,落实殡葬惠民补助资金。

县发改局:负责按照《贵州省定价目录》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价格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对殡葬服务单位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实施成本监审;对殡葬管理单位提交的殡葬服务收费价格调整申请,依法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监督殡葬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殡葬改革执法秩序,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破坏殡仪设施、阻碍执行公务、谩骂、殴打执法人员、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从重给予处罚出具非正常死亡的死亡证明书保证殡仪馆运尸专用车和骨灰专用车在公路、隧洞、卡亭的正常通行配合湾滩河镇及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应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的实行强制起棺处理对参与偷运尸体出城土葬的车辆进行盘查、检查,依法依规对责任人员及车辆进行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湾滩河镇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用地审批或申报手续。

县林业局:负责支持公益性公墓建设,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湾滩河镇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占用林地审批或申报手续。

县信访局:负责依法按程序接待受理涉及殡葬改革工作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协助领导做好接访约访工作。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对接,避免出现非访越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对丧葬用品场所和丧葬用品经营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大型石墓碑作坊,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净化丧葬用品市场。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对集中治丧区内搭设灵堂、灵棚、办酒席等行为进行制止,并拆除违规搭建设施,对在城区沿途抛撒纸钱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当事人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凡出现死者家属弃尸不管,无人管理的,由县公安局、县民政局、湾滩河镇将遗体运走,湾滩河镇应当在日内通知死者家属办理火化及丧葬事宜,所需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逾期不办理的,按照无名尸体进行处理,经县公安机关批准尸体进行火化所产生的费用由县民政局审核确认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统筹解决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如发现用交通工具运输进行非法土葬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其将遗体直接运送到殡仪馆。

(三)湾滩河镇、各相关单位要按工作职责要求,履行好相关职责,并保留工作资料备查。

(四)湾滩河镇摆省片区6个村每个村至少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报送死亡人员相关信息。对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举报,应设立举报奖励机制,经费由湾滩河镇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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