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龙里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批复》(黔府函〔2017〕262号)和《省卫计委关于大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批复)》(黔南府函〔2018〕1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龙里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在龙里县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参照《贵州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细则(试行)》(黔卫计办发〔2017〕22号)相关建设标准,结合我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龙里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督查考评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老年大学、县疾控中心、冠山街道办事处、龙山镇、谷脚镇、洗马镇、醒狮镇、湾滩河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罗显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汉琼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管理慢性病综合防治日常工作,组织全县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政策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至少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将当年慢性病示范区任务进行分配,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度、计划。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开展示范区建设多部门联合督导,每年要组织2次由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2019-2020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经费预算执行率100%。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县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目标工作。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落实问责制度。
(二)支持性环境建设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开展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居民健身设施完好,设备完好率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覆盖率≥80%),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辖区内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应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
(三)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卫计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辖区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在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其中,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其中,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其中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其中,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3.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辖区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辖区率低于25%。
4.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5.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综合服务区,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比例达100%。要开展好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6.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制定具体措施,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
7.做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其中,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
(六)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利用省、州、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由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七)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案例,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三、职责与任务
(一)共同职责
1.各相关部门(单位)设兼职联络员,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做好本部门(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3.在本部门(单位)创建利于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管理。
5.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6.以上资料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镇(街道)和单位(部门)职责
各镇(街道)、单位(部门)严格按照《龙里县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工作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县政府召集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商议,明确各自慢性病防控职责,建立对其履行职责的督查制度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建立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汇报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困难,形成合议并提交领导小组。
(三)经费投入。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四)开展能力建设。建立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五、督导、考核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检查每半年至少覆盖1次所有单位,每季度全覆盖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二)对该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相关单位,由县督查考评局核实后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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