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里县物业管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龙里县物业管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大物业管理动态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物业服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高效、公正公开、惩防并举、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县物业管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和各项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矛盾纠纷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专项检查组
成立由县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房管局、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及冠山街道办事处、谷脚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根据价格监管职责,负责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特约服务收费等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整治。
县房管局:根据物业管理职责,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关于《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整治。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根据职责对小区内违反规划、施工管理方面的事项进行检查,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冠山街道办事处、谷脚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专项整治工作组完成各项工作,配合房管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以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涉及物业服务的企业为重点,辐射非县城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
四、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秩序维护、清洁绿化、设施设备维护、投诉处理等服务内容;
(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规定完成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的备案;
(三)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人力、场地支持的情况;
(四)物业服务业企业是否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2.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3.房地产、价格、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五)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业主共有场地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是否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公示;
(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反其它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五、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20日—9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超范围服务、只收费不服务及不按规定执行议价程序等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9月28日前报送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和县房管局物业管理科。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10月8日—10月20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收费、管理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现象现场进行重点整治。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10月21日—10月30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对自查及重点整治存在的违法行为,须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物业管理作为社区管理、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要针对我县物业管理现状,科学高效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发挥现场整治对规范管理的促进作用。
(二)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底线思维”,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分解到岗,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曝光,稳定市场。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在督促整改、依法处罚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和诚信中国等门户网站予以曝光,发挥失信惩戒的警示作用,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物业管理行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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