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动旅游产业化及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依托龙里气候优势与区位优势,加快推进我县旅居产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龙里县支持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
二、参考依据
本《措施》主要参考《加快推进贵州旅居产业发展总体方案》《贵州省促进旅居地产发展的若干措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及示范养老设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试行)》等文件草拟。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涉及3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
(一)强化产业培育
1.强化新建旅居项目支持。对新建住宿规模20套及以上,且建成投入运营3个月以上的旅居项目,给予1200元/套奖励,单个项目一次性最高奖励不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
2.强化改(扩)建旅居项目支持。对改(扩)建住宿规模20套及以上,且建成投入运营3个月以上的旅居项目,给予1000元/套奖励,单个项目一次性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3.强化旅居示范创建支持。全县每年评选一批旅居示范村,对示范村村集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用于旅居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性农村幸福院,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按照不低于30000元/个/年、10000元/个/年给予运营奖补。
4.强化旅居企业上规入统支持。奖补标准按照2025年10月22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龙里县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龙府办函〔2025〕52号)第二条执行。
5.强化旅居人才培养支持。每年面向旅居项目及试点村,组织向导、地方文化讲解、烹饪等技能培训不少于6次,引导旅居经营者或从业人员考取相关技能证书,对参加国家、省、州级旅居相关技能比赛并取得名次的,县级按比赛级别及名次一次性给予300元至5000元奖励。
6.强化旅居创业支持。一是自主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二是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租用合规经营场地创业,且未享受租金减免的,可申请每月最高500元的场所租赁补贴,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7.强化金融赋能支持。鼓励支持县内各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金融政策和信贷额度,加大“爽旅贷”“黔旅快贷”“乡旅贷”等涉旅金融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切实为旅居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均给予50%贴息。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申请前1年内需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比例(10%或5%)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8.强化项目政策支持。一是对在规划区内利用现有合法宅基地发展旅居产业的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不影响乡村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宅基地面积和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简化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手续,支持其对现有住房进行拆旧翻新、提质改造,用于提升旅居接待能力。二是对已经改造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符合发展旅居的住宿业,加快农村个人住房产权的确权登记。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居企业;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餐饮等旅游经营。可通过土地全域综合整治等方式,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存量,用于旅居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利用闲置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二)强化旅居服务
9.强化旅居游客出行优待与服务支持。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身份证,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持证,可在龙里县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免费乘车卡(仅限县城内公交线路,不含城际及城乡公交)。 1年内在龙里县累计旅居15天及以上的游客,凭旅居游客认定申请表,1年内可享受如下优惠待遇:一是可享受部分景区景点免门票畅游政策;二是可享受龙里县内公交车票价8折优惠。
10.强化旅居健康服务支持。一是持续举办亲子户外、自然研学、非遗体验、民俗节庆、徒步露营等文旅体活动,丰富旅居生活体验。1年内在龙里县累计旅居15天及以上的游客,凭旅居游客认定申请表,可便捷报名参加县文化馆、老年大学、社区学堂等公益课程与讲座。二是以县级医院为枢纽,联动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景区医疗点,构建县域旅居医疗急救网络。为旅居游客对接联系省级三甲医院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推行“流动医院”巡诊制度,“旅居健康巡回服务队”定期到旅居点开展慢性病筛查、康复指导、用药咨询等服务。
11.强化旅居商品住房支持。对购买本政策评选的旅居项目商品住房,并于购房之日起3年内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购房人,按照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的50%发放消费券补贴。
(三)强化市场引流
12.强化旅居品牌创建支持。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州级旅居品牌的市场主体,有上级奖励资金的,一次性给予上级奖励10%的县级补助资金;无上级奖励资金的,经审核同意后,按国家、省、州级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县级补助资金。
13.强化旅行社引流支持。截至当年10月31日,在我县认定的旅居示范村及旅居项目中,当年累计接待过夜游客达1000人次及以上且排名前三的旅行社,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5000元奖励。
14.强化旅居内容创作支持。面向全社会征集以龙里四季旅居体验为主题的正能量原创内容(包括短视频、图文等)。参与者需按照季度发布的指定话题进行创作与发布。作品符合评选要求,且发布季度内在单一平台的单篇作品实际浏览量达50万(且点赞量2000个)、100万(且点赞量5000个)、150万(且点赞量8000个)的,创作者可分别获得2000元、4000元、6000元奖励。
15.强化旅居宣传推介支持。对特色鲜明、服务规范、市场口碑良好的优质旅居项目、精品路线及创新业态开展重点宣传推介,每年组织赴省内外重要客源地宣传推介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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