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里县刺梨产业奖补政策(试行)的通知》(龙府办发〔2025〕15号)(以下简称《奖补政策》),作为《奖补政策》的起草部门,龙里县林业局特别对该《奖补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黔南州促进刺梨产业良性循环稳固发展工作方案》精神,推动《龙里县推进刺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龙府办发〔2024〕2号)落地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推进刺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2025年5月,结合我县刺梨产业发展现状,制定了该奖补政策。
二、核心内容
(一)总则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刺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及标准化生产,拓展多元功能,提高产业效益、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刺梨产业建设成为促进农户增收致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产业,根据国家、省、州、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
申报范围。在龙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刺梨产业活动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及个人(含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可申报刺梨产业扶持补助。
(三)扶持及奖励
一是土地流转补助。对流转荒山荒坡新种植刺梨的企业或者农户,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流转面积(连片)在100亩以上、按照流转合同(协议)付清土地流转费并按投资方案完成建设内容的,按每亩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按年发放,补助期限共计10年(新种植刺梨认定时间以土地流转合同时间为准)。
二是收购奖励。补助标准:I类企业:年收购并加工县内刺梨鲜果大于2000吨的,超2000吨部分每吨补助500元,单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II类企业:年收购并加工县内刺梨鲜果大于500吨的,超500吨部分每吨补助300元,单次补助不超过50万元。III类企业:年收购并加工县内刺梨鲜果大于200吨的,超200吨部分每吨补助200元,单次补助不超过10万元。IV类企业:年收购并加工县内刺梨鲜果大于50吨的,超50吨部分每吨补助100元,单次补助不超过5万元。申报条件:申请奖励的各类企业县内收购刺梨鲜果价格需高于2元/斤(包含2元/斤)。企业划分:I类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上(含20000万元);II类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20000万元;III类企业: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万元小于500万元;IV类企业:营业收入小于50万元。
三是刺梨示范基地建设的产业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给予优先申报。
四是供电、供水部门优先安排刺梨种植、刺梨加工企业的生产用水用电,并按国家涉农水、电价标准及优惠政策执行。对符合用电要求需要用电增容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增容,供电企业及时办理。
(四)申报程序及兑现方式
一是土地流转补助申报程序及兑现方式。项目备案:投资者在龙里县内投资刺梨种植项目,先向龙里县林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经龙里县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同意后备案。主体申报:投资者按照审核后的实施方案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30日内,向项目所在的镇(街道)提交《龙里县刺梨产业奖补政策资金申报表(土地流转补助)》、验收申请书、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土地流转费支付印证材料。镇(街道)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查,出具验收报告及资金兑现意见,并以镇(街道)的名义报龙里县林业局。审核公示:龙里县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将拟补助对象、金额等信息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出具审核意见。预算申报:龙里县林业局根据各主体申报情况,以每年11月30日为截止时间,将符合条件的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资金兑现:龙里县林业局会同龙里县财政局于下一年度5月31日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补贴下发至申报主体。
二是收购奖励申报程序及兑现方式。主体报备:申报主体在每年度7月30日前向龙里县林业局提交《龙里县刺梨产业奖补政策资金备案表(收购奖励)》,逾期未报备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奖励补助政策。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在每年度11月30日前,提交《龙里县刺梨产业奖补政策资金申报表(收购奖励)》、支付合作社或农户的收购票据(银行流水)、《龙里县刺梨鲜果收购调运申报单》《龙里县刺梨收购统计表》以及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认定材料至龙里县林业局。审核公示:龙里县林业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将拟补助对象、金额等信息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龙里县林业局出具审核意见。预算申报:龙里县林业局根据各主体申报情况,以当年11月30日为截止时间,将符合条件的补助资金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资金兑现:龙里县林业局会同龙里县财政局于下一年度3月1日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补贴下发至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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